华夏之星全国青少年
美 育 艺 术 盛 典
活动背景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儿童朝气蓬勃的艺术风采和精神面貌,活动将以美育艺术素养为核心,提高少年儿童审美素养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在推进美育艺术教育、引领美育艺术教学方向的同时,展现中华文化独特的魅力,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为爱舞台、追求艺术梦想的少年儿童提供一个专业展示和梦想启航的平台。
旨在用“中华美育精神”滋养当代青少年儿童,全面提高青少年的美育素养,特此举办“2023华夏之星全国青少年美育艺术盛典”,共同开启一场美育艺术盛宴!做好美育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扎根时代生活,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让祖国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活动细则
华夏之星全国青少年美育艺术盛典
一、活动主题:
“华夏之星·美育未来”
二、晚会宗旨:
展现少儿风采,弘扬美育精神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
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青少年人才委员会
华夏之星青少年美育艺术盛典全国组委会
承办单位:
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美育未来》栏目组
中学生频道美育未来中小学生艺术团
中视众宣(北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四、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2日—5日
五、录制地点:
北京市·星光影视园(央视节目录制演播厅)
参与类别
01语言类
诗歌、朗诵、讲故事、散文、模拟主持、影视表演、舞台剧、音乐剧、曲艺、戏曲、小品、情景剧、快板、相声等形式。
02舞蹈类
1、古典舞、现/当代舞、少儿舞蹈、中国民族民间舞、舞剧片段、东方舞
2、芭蕾舞、古典芭蕾舞、现代芭蕾舞
3、流行舞(爵士、街舞)
03声乐类
流行唱法、民族唱法、美声唱法、童声等
04器乐类
1、西洋器乐类:
键盘乐器:钢琴、钢琴四手联弹、电子琴等;
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拨弦乐器:吉他、尤克里里、电吉它、贝司等;
木管乐器:萨克斯管、单簧管、双簧管、长笛、竖笛等;
铜管乐器: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等;
打击乐器:架子鼓、小钟琴等;
2、民族器乐类:
拨弦乐器:古筝、琵琶等;
拉弦乐器:二胡、京胡、板胡、高胡、中胡、革胡、马头琴等;
吹奏乐器:葫芦丝、笛子、箫(排箫、洞箫等)、笙、巴乌、埙等;
木管乐器:唢呐等;
组别设置
参与对象
面向全国在语言、舞蹈、声乐、器乐、表演等综合才艺方面有一技之长的少年儿童。
1. 学前组:3-6岁(2016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2. 儿童A组:7-9岁(2013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
3. 儿童B组:10-12岁(2010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4. 少年A组:13-15岁(2007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
5. 少年B组:16-18岁(2004年9月1日-2007年8月31日出生)
6. 青年A组:19-25岁(1997年9月1日-2004年8月31日出生)
7. 青年B组:26-35岁(1987年9月1日-1997年8月31日出生)
活动须知
1、各类展演作品种类不限,语言、声乐、舞蹈、器乐、书画等多种表现形式;内容积极向上、健康有益、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具有时代美育精神。
2、服装、道具、音乐伴奏等自备,音乐格式必须为MP3格式,伴奏音乐音质清晰、不得有杂音。
3、节目要求:
(1)语言类:
着演出服、带妆表演、自选题材,自备音乐伴奏,个人作品节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集体节目(2人以上)作品时长不超过4分钟。(如有超时,评委有权叫停,不影响成绩。)
(2)舞蹈类:
着演出服,自选舞蹈,台风大方、妆面精致,服装、道具要符合节目特点,自备音乐伴奏,节目时长:单双三4分钟内、群舞6分钟内(如有超时,评委有权叫停,不影响成绩。)
(3)声乐类:
着演出服,带妆表演,自选曲目、自备音乐伴奏,所唱歌曲要求内容健康,旋律优美流畅,风格多样,时代感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需使用伴奏演唱,不得清唱、假唱;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如有超时,评委有权叫停,不影响成绩。)
(4)器乐类:
着演出服、带妆表演、自选曲目,乐器自备。演奏要求包括音准、节奏准确,台风大方,演奏音准、音色和节奏把握准确,能较准确地表达音乐风格和内涵等,表演时间不超过4分钟。(如有超时,评委有权叫停,不影响成绩。)
注:现场提供钢琴1台、古筝1台、架子鼓1台,其他乐器由选手自备。所有节目报名时备注是否有音乐伴奏。
4、所有参演作品不能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鼓励原创作品,节目紧扣主题,充分创新节目内容和形式,内容积极向上,符合盛典定位,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奖项设置
1、奖项为金奖、银奖、铜奖,所有选手将获得精美奖杯和荣誉证书。
2、指导老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单位将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优秀组织单位”荣誉授牌。
4、最高荣耀奖项:“华夏之星全国青少年美育艺术盛典形象代言人” 、“华夏之星全国青少年美育艺术盛典优秀小主持人”奖杯及荣誉证书。
支持媒体(拟邀)
1、电视媒体: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频、中央新影中学生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等。
2、网络特约支持: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网、央视网、搜狐网、腾讯网、凤凰网、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中国教育新闻网、千龙网、中国教育在线、国际在线、央广视讯等。
3、新媒体:抖音、快手、小红书、新浪微博、微视等。
注意事项
1、参演选手必须遵从组委会指定的时间到达盛典场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予退还。
2、活动组委会有权拒绝或终止不符合参演资格者或违规者参加。
3、组委会对活动所有节目及作品、选手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处置权、播出权、发布权、解释权、出版权及无偿使用(限于人力,作品一律不退)。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4、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与本次盛典相关的各项活动。
5、各展演时间、场地如有变动,组委会另行通知,活动组委会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部分或全部的活动。
6、所有报名参加的机构单位、展演选手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本届盛典活动章程。除非另行规定,本活动章程为参演选手和活动组委会就活动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受法律保护。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