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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资讯05.27】境内高校交换 | 征兵 | 本科毕设 | 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 | 光电设计竞赛 | 电子设计竞赛

原标题:【华工资讯05.27】境内高校交换 | 征兵 | 本科毕设 | 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 | 光电设计竞赛 | 电子设计竞赛

2023.05.27 第十四周 周六

01

关于选派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赴境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通知

通知

02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通知

03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通知

04

于开展华南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通知

05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23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

比赛

06

关于组织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比赛

通知

关于选派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赴境内高校交换培养本科生的通知

↓请上下滑动看↓

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同济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大学以及北京科技大学等高校的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我校将选派本科生于2023年9月赴合作高校交换学习,最终录取结果由对方学校决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未解除的违法违纪记录;

2. 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

3. 身心健康,能适应第二校园学习生活;

4. 承诺如期返校,能承担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

5. 高水平运动队、民族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等特殊类学生除外。

二、交流项目信息

1. 同济大学 (tongji.edu.cn)

交换学习时长为一学期,面向我校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环境工程、应用数学5个专业的2021级学生。每个专业不超过5人,总名额10人。培养方案详见培养方案 (tongji.edu.cn)。

2. 山东大学 SHANDONG UNIVERSITY (sdu.edu.cn)

交换学习时长为一学年,可接收专业及名额详见

山东大学—接收专业校区分布.xlsx面向我校2022级的学生,总名额10人。培养方案详见2020版培养方案-山东大学本科生院 (sdu.edu.cn)。

3. 大连理工大学 (dlut.edu.cn)

交换学习时长为一学年,可接收专业详见大连理工大学接收校际交流 专业清单——2022级.xlsx,面向我校2022级学生。每个专业不超过5人,总名额30人。培养方案详见2022级本科生培养方案.rar。

各院(系):

根据我校与同济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山东大学以及北京科技大学等高校的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我校将选派本科生于2023年9月赴合作高校交换学习,最终录取结果由对方学校决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未解除的违法违纪记录;

2. 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

3. 身心健康,能适应第二校园学习生活;

4. 承诺如期返校,能承担学习期间的相关费用;

5. 高水平运动队、民族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等特殊类学生除外。

二、交流项目信息

1. 同济大学 (tongji.edu.cn)

交换学习时长为一学期,面向我校土木工程、建筑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环境工程、应用数学5个专业的2021级学生。每个专业不超过5人,总名额10人。培养方案详见培养方案 (tongji.edu.cn)。

2. 山东大学 SHANDONG UNIVERSITY (sdu.edu.cn)

交换学习时长为一学年,可接收专业及名额详见

山东大学—接收专业校区分布.xlsx面向我校2022级的学生,总名额10人。培养方案详见2020版培养方案-山东大学本科生院 (sdu.edu.cn)。

3. 大连理工大学 (dlut.edu.cn)

交换学习时长为一学年,可接收专业详见大连理工大学接收校际交流 专业清单——2022级.xlsx,面向我校2022级学生。每个专业不超过5人,总名额30人。培养方案详见2022级本科生培养方案.rar。

4. 北京科技大学 (ustb.edu.cn)

交换学习时长为一学期,可接收专业详见专业目录.xlsx,面向我校2021级学生。每个专业不超过5人,总名额30人。培养方案详见培养计划.zip

三、相关费用

参加交换培养的学生,学费仍在原学校缴纳;住宿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缴纳;奖助贷学金由原学校发放;与对方学校学生享有同等勤工助学的待遇;教材费、往返对方学校的交通费、生活费等费用由学生自理。

四、申请流程

1. 5月31日前,申请交换项目的学生登陆学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so.scut.edu.cn/cas/login),选择教务处下的“本科生派出项目申请服务”,提交项目申请。

2. 6月5日前,院(系)相关负责人登陆学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so.scut.edu.cn/cas/login),完成学生申请的审核。

3. 6月12日前,教务处审核,并在教务管理系统首页公示派出学生名单。

4. 6月15日前,公示名单中的学生将一寸电子证件照、经院(系)审核后的《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校外课程修读申请表》、《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赴境内高校学习知悉书》、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凭证的扫描件发送至jnliang@scut.edu.cn(邮件名为“2023年境内交换+学院+姓名”,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以上材料将视为放弃参加)。

五、学分认定

交流结束后,交流学校寄送成绩单到我校教务处。学生收到成绩单后,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校外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务员处;由学院根据学生成绩单、我校各专业培养计划及学生派出前制订的修读计划核对学生学分互认申请,并报教务处审核。

学分认定后的我校课程无须再重复修读。学生在交流高校所修读的课程以对方课程的原始名称、学分、成绩记入我校成绩档案;该成绩不纳入学生出国(境)用平均学分绩

点(GPA)和校内推荐免试研究生或转专业用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对绩点无影响。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校外学分、学位认定实施办法》。

六、违纪处理

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交流学校的规章制度,交换期间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按照交流学校相关条例予以处分,处分的相关文件资料交换结束后转交原学校予以认可。

七、其他

1. 申请的专业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修读的课程与我校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课程相符,以便交换结束后认定为我校学分。

2. 申请后一旦录取,不得中途放弃。

3. 因学生宿舍紧张,跨校交流不在校三个月及以上者,应办理退宿手续。

4. 学生赴外交流期间(含在途)须自行购买个人意外、医疗及健康保险,并自行承担人身安全相关责任。

5. 学生在交换期间应遵守我校及对方学校的规章制度,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境内学习交流管理办法》。

教 务 处

2023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

(信息来源:教务处

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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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等单位相关文件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下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激发大学生参军入伍热情,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特通知如下:

一、加大征兵宣传发动力度

各院(系)要将征兵政策法规学习纳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结合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就业工作和校园招聘等工作机会,抓紧抓实宣传动员,灵活运用校园网络、微信多种手段,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优惠政策进行重点宣传,增强征兵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确保征兵工作安全顺利。积极引导有应征意向的学生在6月20日前(提早报名便于天河区武装部安排体检),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从学校报名入伍的学生在网上填报报名资料时应征地应选“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

学校武装部近期征兵宣传安排如下:

1.营造校园征兵宣传氛围。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主要饭堂、运动场等场所悬挂应征入伍横幅。

2.利用学工在线推送征兵报名宣传。

3.组织征兵现场咨询:

4.走访院(系):5月25日—6月15日期间,预约院(系)负责毕业班工作的辅导员,到院(系)面谈。主要是征兵政策、精准动员毕业班学生应征入伍。

5.组织交流座谈会:各院(系)如有需要,可预约学校武装部安排人员到院(系)与学生召开征兵座谈会,进一步介绍国家、省、市、区征兵政策,邀请退役复学同学介绍部队服役情况、解答同学们对征兵工作的疑问等。

二、加强毕业生征兵报名组织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今年大学生征兵入伍要求征集毕业生占较高比例,请负责毕业班工作的老师务必加强宣传,精准动员。

各院(系)结合现阶段毕业生就业情况组织好毕业生征兵网上报名工作,在充分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安排专人负责,摸清毕业生征兵意向,坚定从军报国理想信念,确保报名应征、体检政审、定兵送兵等各个环节落到实处。各院(系)指定一名辅导员为2023届毕业生征兵联系人(不指定的院(系)默认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辅导员为征兵联系人)。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院(系)要把征兵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党委书记、副书记要靠前指挥,辅导员、班主任和相关老师要做好宣传动员,完成学院毕业生征集任务。

2.注重工作原则。征兵宣传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很强,应遵守宣传纪律,准确把握宣传内容。

3.注重工作落实。研究分析大学生征兵问题、特点和规律,利用线上和线下资源、家长和同学等多重资源立体结合,想办法,求实效。

四、学校征兵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征兵办公室:五山校区笃行楼南座412

联 系 人:陈老师、张老师

咨询邮箱:scut007@scut.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武装部

2023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

http://www2.scut.edu.cn/student/2023/0526/c9326a503919/page.htm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通知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后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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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进入后期工作阶段,为确保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院(系)要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华南工教〔2020〕31号)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查重检测、论文审阅、答辩组织、成绩评定、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档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

为加强学术诚信,杜绝毕业设计(论文)可能出现的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提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将采用第三方论文检测系统对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毕设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后,指导老师可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查重检测(每位学生最多有两次查重检测机会,查重检测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查重检测结果指导教师、答辩小组和相关管理人员可以查阅,作为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把关底线及评分参考。

毕业设计(论文)查重检测的文字重合率(指毕业设计(论文)与有效比对库的重合字数占论文总字数的比例)不超过25%的视为查重合格,超过25%的视为查重不合格。毕业设计(论文)经第二次查重检测仍然不合格的,学生修改后并经指导老师同意方可申请第三次查重(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至实践教学科),第三次查重仍然不合格的作不及格处理。毕业设计(论文)经第三次查重才通过的最终总评成绩不超过“及格”。

毕业设计(论文)申请“校级优秀”的,其答辩前论文查重检测的文字重合率不得超过10%;申请“院级优秀”的,其文字重合率由各院(系)自行决定。

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请各院(系)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应于6月9日前完成,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1.答辩之前,学生需提前在毕设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并及时请指导教师审核并完成查重检测。

2.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须在学生答辩前在毕设系统分别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核和评阅,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评判。请注意,指导教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审核后,评阅教师才能在毕设系统进行评阅。

3.各院(系)至少提前3天在毕设系统中填报答辩安排,以便教学督导进行答辩检查。

4.在外院或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参加学生所属院(系)组织的答辩,毕业设计(论文)由校内指导教师审核。

5.各答辩小组录入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答辩组的答辩记录表(参考附件3),根据答辩记录表在毕设系统录入学生的答辩成绩和评语。

6.答辩结束后,学生需按照答辩小组意见修改毕业设计(论文),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方可提交毕设系统存档。

三、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各院(系)应统一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并于6月16日前报送推荐名单(附件4)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实践教学科。学校审核后发放“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奖证书。各院(系)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篇数指标详见附件5。

四、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审核与归档

学生须按照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撰写和装订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各项材料可从毕设系统导出并打印(材料清单见附件6)。

1.建立审核及责任追查机制

(1)建立审核机制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由导师、审核人、复核人三重把关,避免论文中出现错别字、格式(图表和公式的序号、参考文献引用格式等)混乱、排版不规范等错误,一旦发现,应及时返回让学生修改,应在学生离校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的修改工作。

(2)建立质量责任追查机制

遵守学术规范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最基本要求。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出现抄袭现象未发现或发现后不予制止的,在指导过程中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将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视情况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2.归档工作要求

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归档采用纸质版和光盘电子版相结合的方式,以学生班级为单位提交院(系)归档。各院(系)要认真审查学生提交的归档材料,重点审查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各类表格的签名完整性,归档材料由导师、审核人、复核人三重把关,确保归档材料完整、规范。

各院(系)应在6月30日前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归档工作,并填写《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登记表》(附件7)由院(系)存档,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材料的审核人和复核人须是我校在职教师。

五、其他

学校采用毕设系统进行全过程管理。一旦任何一个环节发生延误,将影响后续环节的顺利进行,最终将导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能按时录入,影响学生正常毕业。请学生、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教务员、本科教学副院长等根据学校和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环节时间节点要求,积极配合提交材料和进行相关操作。毕设系统的后期操作说明见附件8。

教务处

2023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

(信息来源:教务处

通知

关于开展华南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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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勤工助学用人单位:

学校勤工助学工作在学校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各用人单位的配合和参与下顺利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进一步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工作中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强化勤工助学工作育人功能,学校将开展评选华南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度在岗的勤工助学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在岗学生人数的15%(四舍五入),具体评优名额见表《华南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先进个人名额表》(附表1)。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校的各项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2.积极乐观,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3.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较出色地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工作,并能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4.评选年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内在岗时间不少于6个月。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修必修课程须及格。

四、评选程序

1. 各用人单位按附表1中的具体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主动申请并如实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自荐表》(附表2)。

2. 各用人单位对自荐的学生进行审核和评议,确定本单位推荐名单,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统计表》(附表3)。

3. 各用人单位组织拟推荐学生如实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登记表》(附表4)。

五、其他事项

1.各用人单位勤工助学评优活动请务必在6月2日前完成。

2.请各用人单位将《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统计表》(注明校区)发送邮箱至xszz@scut.edu.cn;纸质材料按校区报送:五山校区报送至一号楼1126-2室学生工作处资助科,大学城校区报送至教学区田径场三楼勤工助学中心,国际校区报送至F1-a205办公室。

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自荐表》

(2)《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登记表》

(3)《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统计表》

(4)各用人单位拟推荐学生的学习成绩单(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

3.所有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资料如有作假,则取消其参评资格,且不得递补其他人员。

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力争通过评优活动,在学生中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进而推动本单位勤工助学工作的良性发展。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6日

原文链接:

(信息来源:学生工作部(处)

比赛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23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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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迎接2023年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提高我校学生的参赛水平,学校现决定举办“光电设计竞赛校内选拔赛”。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大赛信息

由中国光学学会主办、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委员会(以下称“全国光电竞赛委”)具体负责、哈尔滨工业大学承办的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预计于2023年8月下旬举行。

二、赛题发布

依据全国光电竞赛委〔2023〕1号文件《关于公布第十一届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赛题和优秀应征赛题奖的通知》的规定,本届竞赛题目由命题专家组根据应征赛题创意综合创作产生,具体题目如下(详见附件1):

赛题(1):酒精浓度的非接触测量

赛题(2):“迷宫寻宝”光电智能小车

三、报名方式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组织和动员学生于6月10日晚22:00前报名参赛(已经进行了预报名的队伍不用重复报名)。报名方法如下:

(2)报名时间:4月10日至6月10日晚22:00

四、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应为2023年暑期前在校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专科生、留学生及研究生。参赛队队员自行组队,鼓励跨学科专业组队参赛。每支参赛队由3名学生组成,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支队伍。每支参赛队中,研究生人数不能多于1名,且不可作为队长(详见附件1)。

五、联系人

叶老师、彭老师、王老师

物理与光电学院

2023年5月22日

原文链接:

http://jw.scut.edu.cn/zhinan/cms/article/view.do?type=posts&id=ff808081884830b20188523df2270014

(信息来源:教务处)

比赛

关于组织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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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根据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下发的《关于组织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电组字[2023]01号),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将于今年8月2日(星期三)8:00至8月5日(星期六)20:00进行。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2024年广东省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赛项及承办单位的通知》,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广东省赛区竞赛由华南理工大学承办,竞赛的组织工作、评审工作将在华南理工大学进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工程实践素质的培养、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制作的能力,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培养创新意识,提升科研素养,我校组织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报名及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及竞赛形式

1.竞赛题目分为本科生组题目和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

2.竞赛题目包括“理论设计”和“实际制作”,以电子电路和 集成电路应用设计为基础,可以涉及模-数混合电路、嵌入式系统、 DSP、可编程器件、射频及光电器件以及其他现代电子技术应用。

3.除题目特殊要求以外,参赛队的个人计算机、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带入测试现场(实际制作实物中凡需软件编程的芯片必须事先下载脱机工作)。

4. 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继续采取网上发题方式,开赛前半小时网上发题,广东赛区竞赛网站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培训网站将提供竞赛题目下载。

5.本次竞赛采用半封闭、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各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在各自参赛学校相对集中的环境中完成竞赛题目。

二、竞赛时间安排

全国竞赛时间:2023年8月2日(星期三)8:00点至8月5日(星期六)20:00

广东赛区竞赛评审时间:2023年8月 9 日(周三)至10日(周四)

三、竞赛报名

1. 高等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高职高专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2. 学生以组队的形式通过学校报名参赛,每支参赛队学生限3人,报名队数不限。后期根据报名队伍数,会综合参考前期校内“电信杯”竞赛成绩及后期竞赛准备进度,对参赛队伍进行适当筛选。

3.请参赛学生在截止时间5月25日前填写竞赛报名表或扫二维码报名(面向五山校区的学生)。

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华工五山校区参赛队报名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T3lESlNJZWlXVWlP

四、其他事项

2. 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广东省赛区竞赛网址:http://www2.scut.edu.cn/gduedc/

3. 2023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网址:https://www.nuedc-training.com.cn/

电子与信息学院

2023年5月17日

原文链接:

(信息来源: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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