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多名家长“拉横幅”怒斥校长强奸儿童,派出所:嫌疑人已抓获

原标题:湖南多名家长“拉横幅”怒斥校长强奸儿童,派出所:嫌疑人已抓获

学校是教育育人的地方,父母心里一直都想着,把孩子送到学校,是最安全的地方,因为教师为人师表,教育育人,不可能对孩子使坏,但是令家长们万万没想到的是,今天的这位小学校长,却侵犯5名未成年儿童。

湖南耒阳有家长称多名小学儿童遭校长侵犯,派出所:嫌疑人已被拘留!

5月19日,湖南耒阳某小学门口,多位家长在小学校门口拉横幅怒斥,校长徐某华在上课时间强奸侵犯多名小学儿童,涉及5个小女孩,很多家乡都已经崩溃,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视频画面显示,疑似多位家长在该小学门口高喊,校长徐某华,上课期间猥亵侵犯多名小学儿童。

侵犯幼女的事情,令人不齿,但更让人愤怒的是,作为为人师表的人民教师,还是校长,他怎么能对自己的学生下得去手,这些孩子的年龄和他自己的孙女也差不多少啊。

据知情人透露,事件涉及5名儿童,目前嫌疑人徐某华已经被刑拘,现在孩子已经妥善安置,具体情况正在处理中。

据公开资料显示,校长徐某华,1961年出生,今年62岁,学历中专毕业,曾入选衡阳市高级人才,专业为小学语文。

5月20日下午,当地派出所称涉案者徐某华已被抓,关于涉嫌的罪名,待警方进一步侦查后长社会公布。

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事件,不仅让家庭痛心,更是人性的批判和法律的挑战,家长们为寻求正义而奔走维权,这体现出他们对于保护下一代的责任和担当,我们应该共同支持和协助家长们,让事件得到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处理。除此之外,我们也必须从更深层次的角度去思考和反思,如何预防和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如何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何完善法律和制度建设以保障儿童的权益等等。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一般来说,性侵有两种,一种是猥亵儿童,一种是强奸。相比猥亵儿童,强奸的性质显然更为恶劣,处罚也更重。但无论哪种,如果被害人达到5个之多,那都是需要加重处罚的。

1、如果涉嫌的是猥亵儿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一般的猥亵儿童,就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是“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更是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这里的多人指的是三人以上,多次指的是三次以上。

2、而如果徐某华涉嫌的是强奸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一般的强奸罪就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要从重处罚,但最高还是十年有期徒刑。

所以无论是哪种情况,徐某华面临的刑罚都不会轻。

此事一出,迅速引起了热议

有网友表示,孩子被性侵,一般都怕曝光,这样会对孩子今后成长不利,可是学生家长却通过拉横幅的方式,希望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帮助,说明此事可能通过正常渠道那是投诉无门了,这校长应该是能量不小,家长们没啥背景。

还有网友表示,真想不到这样的人怎么能成为一名人民教师,更可怕的是居然做到了校长的位置。本该为人师表,却把毒手伸向了孩子,天天和小朋友在一块,这和自己的孩子有什么区别。

也有网友表示,推己及人,都一把年纪了,62岁了,连几岁的孩子都下的去手?现在被家长曝光的就有5位受害孩子了,不知道在这之前,还有多少位深受其害的儿童,真的是不敢再想像下去了。

更有网友表示,这样的校长,简直就是教师行业里的蛀虫,给职业抹黑,他们这样的行为,让小孩子的心灵也会带来创伤,真心希望对这种行为严惩不贷。

最后有网友表示,每次看到这样的例子,就特别心疼孩子,也为我们的教育深深的担忧。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遭此恶魔摧残,身心受到伤害,家长们痛心疾首,小学生是社会的未来,他们应该得到保护和关爱,而不是遭受校长这样的人的伤害,我们呼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这起案件,并加强对学校、教师的监管,确保小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孩子们的教育,让他们懂得如何保护自己,避免遭受性侵害,这也给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确保学生们的安全和健康已经刻不容缓。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