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8日 学习频道最新文章 学习频道最新文章

【夯实基础】今日学民法之简述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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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1.有因行为,指法律行为与作成该法律行为的原因不相分离,以其原因为要件的法律行为原因不存在,该法律行为不生效买卖合同。

2.无因行为,指法律行为与其原因分离,不原因要件的法律行为,即该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因为原因的缺乏受影响。如处分行为(台湾地区“民法”的立场)、票据行为。

注意:无因行为并非指该法律行为无原因,而是指该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受原因行为效力瑕疵的影响,切记望文生义。

韬奋考研,一路伴你。

Taufen kaoyan , With you all the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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