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中南大学、吉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原标题:中南大学、吉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德华盛教育

带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小德有话说

我知道,你在渴望清北名校生的金字招牌;

我懂得,你在期待口碑与生源的双重收获;

你的愿望与希冀,找我,帮你变成现实!

德华盛教育火爆招商中!

🎓🎓中南大学

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高考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招生省份为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注: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规定。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0日至4月29日考生可登录中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3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最多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考试

6月12日至6月20日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考核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对于确认参加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四)入围考核办法

6月27日前,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根据 “专业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确定入围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专业并公示入围标准(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学校考核

我校于7月1日进行考核(含面试和体质测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

1.面试方式

采用站点式面试考核,分为科学思维、创新想象、公民素质、人文素养、学科特长五个站点,每个站点对应一个方面的考核。我校面试考核满分100分,成绩合格标准不低于60分。

2.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考核的重要参考材料。

3.体质测试方式及成绩使用方法

考生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测试项目为50米跑或立定跳远,由考生自主选择,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标准。测试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须提出免考申请并附上三甲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免考。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由考生的高考成绩和我校面试考核成绩共同构成,其中高考成绩占85%。综合成绩折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100*85%+面试考核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和专业。预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中南大学强基计划遵循基础学科创新人才成长规律,建立人才新机制,在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等有效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质量、创新模式,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改革培养模式。对强基计划班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考核未达到培养要求的,退出强基计划并转入同专业普通班,同时从校内选拔相同数量的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进入强基计划相应专业,形成动态进出机制。做好强基生本研衔接工作,对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实行本-硕-博衔接培养,鼓励优秀学生进入更高层次阶段学习,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立足科学前沿。引导学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激发学术志趣和内在动力,鼓励学生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早接触科研前沿,造就敢闯敢创、敢为天下先的青年英才。

注重大师引领。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学术大师参与人才培养,深入实施导师制,设立学业导师、科研导师和生活导师,注重个性化和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

深化国际合作。构建国内外双向互动、合作共赢的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引进国外一流大学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拓展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学生国际文化理解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本科阶段不能转换专业。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中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932号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校本部逸夫楼5楼)

电子邮箱:admis@csu.edu.cn

中南大学招生在线:http://zhaosheng.cs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9日

🎓🎓吉林大学

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吉林大学强基计划”)。学校通过招生与培养一体化改革,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对于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并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破格入围。破格入围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必须与竞赛对应。

我校强基计划部分课程实行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招生专业

注: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4月10日—30日考生可登录吉林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183),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须于6月12日—20日登录报名平台确认参加我校校考并签订承诺书,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入围校考办法

对于第一类考生,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高于生源所在省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下同)理工类80分(含)、文史类50分(含),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考成绩高于生源所在省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含)的基础上,依据高考成绩,原则上按照不超过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六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破格入围人数不受限制。

考生请于6月27日上午10:00后登陆报名平台查询入围情况。

(五)我校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2023年7月1日开始

考核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考生请于6月30日10:00后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安排

入围考生请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面试内容(满分均为100分):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式为考核坐位体前屈、跳绳。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需提供三甲医院证明,我校视情况予以免测。

(4)高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高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考核工作安排可能视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85%+高校考核成绩×15%。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同省份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成绩高者,再相同,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专业依次为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古文字学专业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体质测试成绩好的考生。

对于第二类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基础上,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第一类考生同分录取规则录取。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环节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针对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单独编班,实行全程导师制,提供一流学习条件和环境,加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与学科交叉培养,推进科教协同育人,夯实学生基础学科能力素养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二)强化学业质量保障,开展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学校坚持“厚基础、重实践、严要求”的育人原则,因材施教、分类培养,各专业实施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考核与进出机制。

(三)符合我校强基计划培养要求的学生,可选择“本硕”或“本博”衔接培养模式,直接转段进入我校研究生培养阶段继续培养。

(四)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得转到录取专业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报名平台。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报名平台。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要诚信参考。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级考试招生机构。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和吉林大学考试中心分工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吉林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七、咨询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电子邮箱:bkzs@jlu.edu.cn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八、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

🎓🎓中央民族大学

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在历史学、哲学等专业上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或科类)要求

招生专业:历史学、哲学,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

其中历史学: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要求考生选考历史科目;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文史类考生。

哲学: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3模式),考生选考科目不限;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3+1+2模式),考生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不限;在非高考改革省份,招收文史类考生。

(二)“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办学任务及专业特点,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投放于 北京、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四川、云南、陕西等省份。具体情况以“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23年4月10-30日考生可登录学信网阳光高考“强基计划”报名平台中央民族大学入口(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2),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考办法

考生须于2023年6月10-20日前在报名系统内对参加强基计划招生考试的意愿进行确认,一经确认不再进行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强基计划考核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2023年6月26日,学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院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总分相同条件下,依次按文综、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公示入围标准。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

(四)高校考核

学校将于2023年7月1-2日对入围考生进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特别提示: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1.笔试和面试方案

(1)历史学专业

笔试为“历史学学科基础”,包括中国通史和世界通史两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史学基础知识、基本线索、基本素养等方面的知识、能力测试;面试内容包括自我陈述、抽取试题和面谈等三个环节,内容围绕考生兴趣进行,目的是通过面对面的考察,了解学生对历史知识的判断、兴趣所在、历史思维等知识和能力,对培养潜力做出判断。

(2)哲学专业

笔试为“哲学基础”,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三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哲学基础知识、基本线索、基本素养等方面的知识、能力测试;面试为综合测试,内容包括自我陈述、抽取试题和面谈三个环节,内容围绕考生兴趣进行。目的是通过面对面的考察,了解学生对哲学的兴趣及哲学思维能力,对培养潜力做出判断。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评价纳入面试环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综合评审。

3.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质测试,测试结果将作为最终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测试总分不合格不予录取。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参加体育科目测试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

测试项目:体重指数(BMI)、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50米跑,评分标准依据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执行。

4.高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我校校考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校考考核成绩*15%+高考成绩/高考总分*100*85%,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 校考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确定录取名单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分数优先。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按校考成绩、高考成绩、文综(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比较此项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2023年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成立“强基计划”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对人才培养目标和实施方案进行顶层设计,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优化完善本-硕-博衔接的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制定招生、培养、就业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提升人才培养能力,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一)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单独制定培养方案,单独编班,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文史哲打通培养,实行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培养和订单式方案。同时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推进互动式、混合式、信息化的研究型教学改革,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主动学习积极性。坚持成果导向教育(OBE)理念,实行问题导向教学方法(PBL),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培养。

(二)优化完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式

畅通学生成长发展通道,建立在校生、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完善入选“强基计划”学生本-硕-博衔接的培养方式;进一步完善入选“强基计划”学生公派留学管理办法,在公派留学名额和资助金额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加大支持力度;对学业优秀的学生,在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三)完善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

学校加强完善“强基计划”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政策保障;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增厚专业基础教育,强化思政育人教育,激发学生内在学习动力,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本科阶段和硕博阶段的综合考查、科学分流;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四)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学校大力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各类学科竞赛,为入选“强基计划”每一位学生开展创新训练项目和学科竞赛提供支持和帮助,同时对在创新教育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为专业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

(五)实施创新科教协同育人机制

推进科教协同育人,提升学生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图书馆、故宫博物院、中国历史档案馆和历史博物馆、国家前沿科学中心、国家集成攻关大平台和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的交流合作,鼓励吸纳学生参与项目研究,探索完善结合重大科研任务的人才培养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将考生电子化的综合素质档案提供招生高校。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若阶段考核需分流时可转入同专业普通班。

(四)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中央民族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邮编:100081

招生咨询电话:010-68932902

传真:010-68933922

电子邮箱:muc3922@126.com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网:http://zb.muc.edu.cn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源 | 中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吉林大学本科招生网、中央民族大学本科招生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德华盛仅用于非商业性分享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关注ID:dehuashengjiaoyu)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大家都在看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