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3岁女孩称被打多次,通报说是“互殴”公正吗

原标题:海南13岁女孩称被打多次,通报说是“互殴”公正吗

文|令狐卿

近日,有媒体报道,海南临高县思源实验学校7年级学生宋某纠集一群女生殴打13岁女同学林某,导致林某左耳膜穿孔以及腰部等损伤,引发普遍愤慨。事发3月中旬,官方于霸凌视频曝光后介入调查。3月24日,临高县发布通报,概括为一次未成年人之间的“互殴”事件,免去涉事学校校长职务,并认定“网传‘林某被非法拘禁5天’为不实消息”。

临高这起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引起极大关注,是因为社会极度厌恶校园霸凌,但类似事件仍然接连发生,耗尽了民众的理性与耐性;其次,本次霸凌的施害者与受害者都是未成年女生,天然地吸引人们想知道前因后果。另外,受害者女生家庭困难,父亲是残疾人,母亲是聋哑人,对女儿遭受的一切无能为力,更增加同情分。

临高县对这件事的介入不能说晚,但目前为止的表现,很难说令人满意。此前的官方通报行文简单,对关键事实语焉不详,对本次霸凌经过缺乏必要交代,尤其是受害人林某所说被对方“挟持”长达数日究竟是怎么回事,通报除了认定是网谣外,没有解释澄清。受害人家属不接受,大众也很失望。

即使涉及未成年人,官方需要控制信息披露,可对影响如此恶劣的校园霸凌事件,行文不周也是无法理解的。其实,公众想要了解的是经过,而不是未成年人的隐私,临高县给出解释力不足的通报,跟保护未成年人没有逻辑关系,所以通报“偷懒”是不可原谅的。它不仅起不到一锤定音的效果,反而制造了新的舆情。

根据林某陈述的被持续欺侮的经过,“12日被叫出去”,“16日出现在离校30多公里的加来镇”,央广网记者走访了多个地点的目击者,证实这次霸凌的过程较为复杂,一句“不实信息”恐怕不能打发了事。如果是限制人身自由是网谣,何以目击者与受害女生的陈述能吻合?可见通报的短板是显而易见的。

对通报中“互殴”的说法,受害方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小林逃回家后害怕对方上门报复,便躲到外婆家,表姐便提出要护送其回家。在回家途中,表姐恰好遇到宋某,便找了几个朋友将宋某打了一顿。看到一旁哭泣的小林,表姐就让小林上前打宋某几个巴掌解气,并将过程拍下来发到网上。”

这是本次事件中最需要着力辨析的地方。小林表姐因为替妹妹出头,已经接受了行政处罚,并且考虑到她“私力复仇”的动机、程度、影响等,一码归一码是不是更符合事实?而“互殴”的定性,总是怪怪的,极大减轻了宋某等七八个加害者的责任。大众先是愤怒于霸凌的恶劣,后来将矛头指向通报,不是没有原因的。

而临高县在调查通报上的不足,更加重了人们对公权在处理校园霸凌上的立场的怀疑。每一次霸凌事件后,乃至于每一起由未成年人制造的恶性案件后,公众对加害者因为不满14周岁就能逃避刑罚感到十分沮丧,沮丧之后就会批评立法与执法的种种不是,反问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不是“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

临高这起校园霸凌中,所有人都不满14周岁,这意味着加害者将被免于处罚,受害人得不到公平正义——舆论之所以紧盯疑似“非法拘禁”等情节,说到底还是希望能用更严重的罪名锁定加害者,尽可能地增加他们的霸凌成本。临高的官方通报对这种社会焦虑没有充分的回应。

具体到临高这份自寻烦恼的通报,理想状态是它需要体现调查行动的步骤,调查了什么人,证实或证伪了什么信息,理出霸凌事件的时间线,而时间线跟保护成年人隐私毫无关系。时间线清楚了,外界会自行释疑。而对“互殴”的定性,尤其需要逻辑说理,否则受害人家属不服,外界也存疑,这对事件的公正处理不是好事。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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