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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关于征求《椒江区心海育才小学(暂名)学区划分方案(草案)》意见的公告

原标题:权威发布 | 关于征求《椒江区心海育才小学(暂名)学区划分方案(草案)》意见的公告

椒江区心海育才小学(暂名)预计将于今年秋季投入使用。为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我区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相对就近入学,根据区域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所在社区(村)、交通状况等因素,拟对心海育才小学(暂名)进行学区划分。

由于该事项属于重大决策,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和《浙江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要求,我局委托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负责该事项的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该校学区划分方案草案(详见附件)征求公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公示、公告如下:

一、工作的主要目标

1.依法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

2.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质量水平,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生态。

3.收集各社会群体对心海育才小学(暂名)学区划分的意见及建议,推进学区划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

4.保障2023年心海育才小学(暂名)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2)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3)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5)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内。

三、评估主体及评估实施主体联系方式

社会风险评估主体:台州市椒江区教育局。

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浙江利群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栩溢。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中心大道银泰城6幢3层。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次事项有社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单位提出。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4月14日。

附件

椒江区心海育才小学(暂名)

学区划分方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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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普教科

责编:戴程超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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