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农业气候区划有何不同?

原标题:新一轮农业气候区划有何不同?

新一轮农业气候区划

与以往有何不同?

——摸清家底找规律

近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明确提出要做好、启动或完成气候、土壤、种质资源等三项普查。值得注意的是,研究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是强化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的抓手之一。

春来农事忙,在山东省邹城市石墙镇,种粮大户使用喷灌机助力春耕。图/陶贯金

其实,早在20世纪50年代,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区划委员会便提出《中国气候区划》方案,这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国家农业气候区划。上世纪60年代初,当时的中央气象局党组为了适应国家需要、利用气象部门的优势为农业发展和规划服务,决定在全国开展农业气候区划工作。1964年,第一届全国农业气候区划工作会议召开,首次全国农业气候区划工作也由此启动。

1979年,包括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在内的11家单位组成中国农业气候区划研究协作组,开始着手第二次中国农业气候资源调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这项工作历时6年,于1985年完成,以近30年全国大量气候资料和农业研究为基础,探讨了我国气候与农业的复杂关系。研究成果基本阐明了我国宏观的农业气候资源分布规律,在区划发生学基础方面着重于实践原则,采用农业气候相似原理,以及区域区划和类型区划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了符合国情且有创意的农业气候区划指标体系和区划等级系统,并且评估了全国农业气候资源优劣,探讨了农业气候生产潜力,论证了农业发展布局的一些重大气候问题与对策。

近年来,气候变化导致我国极端气象灾害事件增多,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加剧,我国病虫害发生区域向高纬度、高海拔地区扩展,作物生长周期变短、产量减少和品质降低,粮食生产面临的风险加大。近40年前的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研究成果已不适应新的环境和形势,难以满足指导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

专家表示,为了做好新一轮的农业气候区划工作,气象部门首先要基于全国长序列的历史气候资料、近20年的自动站观测资料、近40多年的卫星遥感监测资料等多源数据,结合全国各地农业生产实际,完成全国、省(市、区)及其所辖市(县)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工作,摸清我国的农业气候资源底数。

在此“摸底”基础上,采用多源数据、多区划方法融合、多技术方法,以及3S、计算机和网络等技术,完善国、省、市、县四级农业气候区划指标体系,做好农业生产全过程、多链条的气候区划。通过完成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最终实现中国大宗(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棉花、油菜等)作物种植气候区划和品质气候区划、重要特色作物种植气候区划和品质、畜牧业气候区划、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和病虫害风险区划等。不过,农业区划除了要考虑当前条件的现状区划外,还要结合经济社会因素做好未来发展的远景区划。

总的来说,开展新一轮的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除了要立足于建立与当前气候变化背景和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中国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方法标准,还要摸清在气候变化背景下中国农业气候资源分布特征、气候生产潜力及其变化规律,提出区域农业气候资源高效利用和风险防范总体策略,从而为我国种植结构调整提供支撑,为指导农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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