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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国留学的那几年

原标题:我在美国留学的那几年

如今为止,从我第一次在人人网上发文,到出版了三本书,并毕业回国做自己的时尚博客以来,已经将近6年了。在这6年中,我由于写留学生活和文理学院的文章在留学圈中有了一些知名度,也结识了许多与我意见不一的“大U派”,“辍学派”,“创业派”的朋友。我因为上学期间Gap了两次,所以比我这个年龄的学生晚两年毕业,前前后后也见到了近十年来去文理学院,选择不去文理学院,毕业后觉得收获颇丰,或者是觉得被文理学院所坑了的学生。在这篇文章中,我想系统地回忆一下我在Haverford College学习英语文学的这四年半(因为我之前休学实习,而英文系的毕业论文必须是从秋季学期到春季学期,所以多上了半年),既是给对文理学院学文科的同学们一个答疑,也算是对自己美漂的一个交代。

01

在大三之前,我们是不分专业的。我在进学校之前填的意向major,我选的是哲学,所以我一开始的advisor是一个手上有纹身的哲学教授。我们基本上没怎么谈选课,聊的都是人生问题,而且都是没有肯定回答的人生问题,比如我这辈子怎么活啊这种。

选课呢,我都是跟我宿舍里的同学聊。我们宿舍从大一开始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经常在一起喝酒写作业。每个宿舍都有自己的文化,我们那一栋楼都是社交达人,经常半夜三点还有一堆人在走廊上喝咖啡写作业。我到现在都很怀念。

在选课上,我的策略就是看我身边的朋友都选什么课,然后跟他们选一样的。我的朋友们都比我酷,他们总能找到那种又好玩又不难的课,然后我们中午还可以一起吃饭一起写作业一起去课外活动坐大巴特有意思。大三以后,所有的文学系学生都会在一起上一个Junior Seminar (大三学生必修的一学年的研讨会,一个班10-15个学生),我跟我最好的朋友,变性人J一起上,在大雪纷飞的冬日里,我们就在她的宿舍点着蜡烛喝着热巧克力读尤利西斯,安那会儿跟J住在一起,她就经常进来打断我们,然后果断地评论:“这都是什么bullshit”,最后不免被我们赶出去的命运。

J是一个读书交互性很强的人。她的任何书上都写满了笔记,而且是那种强调性的语句:“yes!” “exactly!

最近在网上看到一篇关于李翊云(Yiyun Li),现任教于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华裔女作家专访,她提到了她在美国爱荷华大学作家工坊的经验,与我上学时上的创业写作(Creative Writing)课程概况是吻合的:“ 玛里琳·罗宾逊每个学期都会开阅读课,我在爱荷华的时候,有一年她教了《圣经》,还有一个学期教了新英格兰诗人的诗作,包括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等,还有一年她教了《白鲸(Moby Dick)》,另外一年她教了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说实在的,在美国,像玛里琳这么有智慧的人可能不会超过一百个,你自己读《白鲸》和她跟你一块儿读《白鲸》感觉完全不同。比如说,她讲《白鲸》的时候,她一节课就专讲某一章节,她就给你解释,把你领到作者的方位去。我觉得我理想中教写作的老师就应该像玛里琳这样的,能够教你怎么阅读,我跟玛里琳在一起受到的最大的启发就是怎么读书的启发。詹姆斯·艾伦·麦克弗森也是一样的,比方他会教《一千零一夜》,同时与《一千零一夜》一起他还会教两本哲学书,就是他们想的东西和其他人不同,写作技巧是很小的一环,他们思考的是很大的事情。

跟优秀的教授和学生一起读书和自己读书是不一样的。李翊云举了一个她自己教书的例子,我觉得很恰当:

“在课上,我有时候会带他们读一些短篇作品,比如契诃夫,契诃夫很难教,坦白说,契诃夫是教不了的,能够悟到的学生就悟到了,悟不到就悟不到了。契诃夫有个特别短的小说,就两页的篇幅,似乎是题作《苍蝇》,讲一个小公务员在节日里还要干活,其他人都休假去了,他一个人很无聊,看到墙上有一只苍蝇,他就用手去弹苍蝇,一下把苍蝇给弹死了,他的心情就好多了。然后就要给学生解释为什么这个短篇好,在于这个小人物的权力,他手里就握有这么一丁点儿权力,他也要用一下。我一直觉得契诃夫比较难教,我到现在也不清楚怎么教契诃夫才是最有效的,但我一直坚持让学生阅读。理查德·福特(Richard Ford),一位美国作家,他编过一本契诃夫短篇小说选,在前言部分他写道:他到四十岁才知道怎么读契诃夫。在大学里也是,大家都说好,他却看不出哪里好。契诃夫很挑读者,契诃夫的读者是年长的读者。有时候,我也教本科生读契诃夫,他们会说没有意思,而我的观点是这样的——这个观点实际是从玛里琳那里沿袭过来的,玛里琳说,有的学生当年读书的时候不懂,十年之后他们就会懂得,会跟玛里琳说:我终于懂得你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我觉得就是这样,我们中国人有句话: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你只能对学生说:这个小说是好的,他现在看不出,但过了十年,他就会知道,这个小说确实是好的。

所以,我觉得我读英语文学,学到最多的就是如何去读一本书,还有培养了一种读英文读物的阅读习惯。文学系的毕业论文是一个一整年的过程,最后的时候,跟三个五十岁以上的文学教授围桌而坐,激辩一小时,从圣经问到狄金森,从Middlemarch问到J.H.Miller,出来以后感觉腿都软了。这才是真枪实战啊。我当时就想,天天要是在这样的高强度环境下作战,以后在网上肯定可以是有理有据撕逼女王了(然而我现在回国,觉得在社交网络上争论根本不需要证据,因为没人在乎)。

我不能说现在我的英文写作水平跟中文差不多,但是至少阅读水平已经赶上了,在学校里的大量练习和身边其他美国学生的高水平都让你不得不去努力阅读和写作。后来我陆续去《纽约时报》和真格基金实习,也是因为我在美国曾学习文科。

02

Party

是的,在美国大学,尤其是东海岸文理学院里学文科的学生,在思想上是很开放的。所以最近当我上海看肖全的展览的时候,我走过一个个90年代的文艺青年龇牙咧嘴不可一世的照片,觉得哎呀回到了家。每一个人都很不在乎商业社会,没人想挣钱(真的,我一直觉得我在系里是个异类),大家都对于生活有一种“爱咋咋”的态度,让我想起北京夏日不穿上衣修车的大爷们。

大家思想开放,对于性也很开放。但是美国文化性开放的高峰期(6-80年代)已经过去了,所以大家也没有像他们的父母一样疯狂。我们系的人的父母才是真正那个年代的疯狂文青,他们当年的性伴侣估计比自己孩子都要多很多。

周五的晚上,美国大学里处处笙歌,各个宿舍的窗户都开着,大声地放着音乐,喝醉酒的青少年勾肩搭背地在门外玩beer pong(啤酒乒乓球,一种喝酒时玩的游戏)。有时候,这些音乐和学生们发酒疯的吼叫声声音之大,都让校外的邻居打电话叫警察来了。但是在这样的party人群中,总有那么一间房间,房门紧闭,房间里六七个人横七竖八地躺在沙发和床上,传着一只烟卷。这只烟卷从一个人传到下一个人的手中,从刚开始的十厘米长到最后只剩一星火光,带给了这个屋子里的人们极大的满足感。这个屋子里往往放着比较轻松的音乐,大家毫无喝醉之后的疯劲儿,每个人都半闭着眼睛,像是午后蜷在窗台上晒太阳的猫。两三卷烟卷过去后,大家都已经比较"stoned"(就是抽高了的意思)了,于是大家开始讲一些平时不会聊的有深度的话题,自己有趣的见闻。但由于大家都很高,所以世界的脚步是慢的,更多人也会去聆听别人的话。有些人会开始关注身边的小细节,比如时钟指针的摆动,比如门外滴水的声音,比如对面的人嘴唇的动态,比如窗帘被风轻轻吹起的弧度。这些平时注意不到的细节,都因为这种药物的影响下而注意到了。

但是如果你选择不跟别人天天一夜情,也没有人会在乎。只要你是一个不盲从,有主见,也能够有胆量说出自己观点的人,都是受尊敬的。

03

偏 见

可以说,在大学里,我没什么中国圈子。我跟三四个中国学生相处得很好,但是我们并不是一起去中国城唱K,一起打WOW,相互抱怨爸妈的那种朋友。我不会有意去避免中国同学,但是我不喜欢那种一个国际学生小圈子在一起说一种语言,一起做作业,一起做所有活动的氛围。这本身,就不是我的性格。我从初中起就不是这样一个人,在大学也没有因为别人而改变。

但是只要是脱离中国学生圈子的人,在学校里都会被非议。我选择了离这些人远一点,离有意思有趣的人近一点。到现在,还是有时会收到留言:“我有外国朋友,被中国学生排挤怎么办?”我的回答是:“如果他们为此排挤你,那他们也没有什么交往的意义了。

记得大一的时候,我的一个朋友有一次来跟我说,有其他中国学生在背后议论我。我好奇地问他说他们都说了什么。他看着我说:她们说Gogo跟别人说自己有黑人血统。我当时就笑趴下了,因为这实在是超出了我的想象范畴。只是,我那会儿身边有很好的一群外国朋友,她们给了我很好的精神支持,我们在一起快快乐乐,也无暇顾及那些闲话了。

但是几年以后,当我接触到更多的95后文理学院学生时,我发现大家变了,的确变得更加国际化,更加能够接受外来文化,能够去做自己而少去评判别人。我还没老,时代变了。

04

生 活

“你坐在一张硬椅子上想着这些事情。然后你不知道你是开心还是难过。然后你想未来有一天你回忆现在这个时刻,然后或许那个时候所有现在发生的一切都会想起来很美。” Alvin Levin如是说。

在大学四年的很多时刻,我都有这种感觉。不论是冬日我跟同学坐在他捡来的摇椅上读《尤利西斯》的时候,还是我跟朋友站在门口,听着屋内另外两个做室友的朋友大吵大闹的时候。这样的时刻忽然静止了,而我是呆呆停滞其中的一只图钉,脚着地,深陷在墙上,然后忽然被连根拔起,进入空中,俯瞰着这一切。这种颇有些灵魂出窍的时刻在我毕业之后如同珠子串联起来,成为了超现实的回忆。

大一时法语教授因心脏病突然去世,他的藏书全部给了学校,在图书馆中免费送给学校学生。我拿走一本The Day of the Locust, 一天,在地铁上看,突然见到他手写的的笔记,不禁心中一颤,真是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后来我去我朋友的公寓,发现她也有几本这个教授的遗物,我们俩相视一笑,仿佛他仍然站在我们面前。

除去这些在象牙塔中的美好记忆,在一所以自由派著称的东海岸文理学院中读文学,我在的大学时光中经历了很多被迫的“政治正确”。甚至我在开自己的玩笑时,都会被提醒:不要加重亚洲人的刻板印象。后来,我问一个来学校讲座的SNL的作家:如此政治正确,难道不就一点玩笑都开不了了?他回答:政治正确是幽默的坟墓。

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我大一的时候,有一次经济课TA session,我跟几个朋友一起边吃零食边聊天调戏帅哥TA做作业。有一个数学题,我比大家都先做出来(仅此一次),用的是在中国高中学的一个什么公式。大家觉得很神奇,于是问我是怎么做出来的。我开玩笑说因为我是中国人。后来两个黑人同学来课下找我谈话,说我的玩笑政治不正确,因为我在暗示我会数学是因为我是亚洲人,而这样会间接地影响到其他族裔的人对他们(即:黑人天生不聪明)的刻板印象。

虽然我之前已经在美国交流过一年,但是如此政治正确义正严辞的情况我还完全没有遇见过。只是从此以后,我都没有再跟不熟的人开过类似的玩笑。

也曾经有中国朋友很羡慕地跟我说:你身边都是嬉皮士,真好!大家的精神世界都很充足。我们身边大家都想进投行,都想着钱。

我在上学的时候也觉得这样挺好的,但是慢慢长大,毕业,回头看,发现那是很理想主义的时候,没有谁比谁更优越。我认识的那些人,也并没有随处散发着人性的光辉,反而,大家都搞文学艺术,更加自私自恋。宿舍的公共区域没有人打扫,没有集体意识,学校开大会我们系的人都集体逃,去的反而是平时被我们看不起的运动员们。直到最近,我在上海见到了一个同系的朋友,才知道她当时住的宿舍里,几个文青关系特别混乱,而且大家都满不在乎,互相伤害,仿佛那是一种得到灵感的方式。

05

毕业后

毕业前夕,我跟我妈说,请不要把我当一个24岁的人来看待,还把我当14岁。我不想结婚,不想朝九晚五,我还在成长和探索,就像14岁一样。我身边慢慢筛选下来了一波朋友,他们都还在努力找自己,没有稳定下来。在他们中,我就感觉自己还是年轻的,在活着。

盘点一下身边的文理学院文科大学好友如今状况:一个携女友去爱尔兰纺织了(是的,是羊毛纺织),一个在纽约NGO,每月的补贴300美元。一个变性了,一个没工作,成了素食主义者。一个去了荷兰念中世纪文学。一个从律所辞职创业了。其他的,因为有些没有手机,也没有社交网络,所以也联系不上了。

在毕业后,进入现实生活中,就开始发现这个转变的困难。我的美国大学同学们都很有知识,很有才华,很有理想,很穷。于是这群人有的时候真的就特别讨厌,尤其是当他们发现纽约全都是一样的人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不再独特,需要去擦桌子挣钱,又不甘于擦桌子当服务员,但是正经工作又找不到,画卖不出去,文章发表不了……

也许对于我来说,就是要回到中国,就是要学会在别人说我胖的时候我不回答:“不要对女性身体有如此刻板印象”,就是要慢慢习惯另外一个世界的生活方式。从学校毕业,自己做事情开始,感觉心态变了很多。事情不再像以前那么简单,暑假也没了,吃饭也不能胡吃海塞早上睡到11点,看书的时间变少了,但是灵感还是要挤压,生活还是要高质量地继续。

而这“高质量”,却是我的大学生活给我定义的。

有趣的朋友,深度的探讨,思想的冲撞,努力把世界变得更好。这会是对我一生的烙印,也会是我一直追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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