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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热点】NO.17国际法热点之俄乌战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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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考研已进入冲刺阶段,相信韬奋的铁粉跟着小编已经走过了【法条解读】、【真题解析】、【重难点集锦】三个阶段了,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冲刺热点】啦!

众所周知,华政考研试卷经常会出一些热点问题的法律分析,这里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今年法学界的考研热点问题,同时也会随时更新最新的热点。今天的热点已经就位,快来学习吧!

热点:俄乌战争相关

1.国际法基本原则。① 和平解决争端已经成为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既是国家的义务,也是国家的权力,国家不仅有权要求与其存有分歧或争端的国家,以和平方法解决他们之间的争端,而且还有权自由选择和平解决争端的具体方法。② 互不侵犯原则(mutual non-aggression)即各国在相互交往中,不得以违反国际法的任何方式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侵犯他国的主权、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不得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2. 战争的开始与结束。①战争的开始与结束均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为标志,战而不宣可定性为“非战争武装冲突”。②战争开始的后果:外交和领事关系断绝、条约变化、经贸往来禁止、对敌国公民尊重其人身和财产权利

3. 战时中立。战争中立是指在战争期间发表宣言或声明承担不参与战争任何一方的战争行动的法律义务。主要义务有,不作为义务,要求中立国不得直接或间接的向任何交战国提供军事、资金支持或帮助,哪怕对交战双方同等的支持也是禁止的。

4. 联合国安理会。考点:安理会的表决程序。

韬奋考研,一路伴你。

Taufen kaoyan , With you all the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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