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类为一般心理危机,这部分学生在学校中所占比例较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在心理普查和心理辅导中发现的有一般心理问题的学生;
(2) 因情感受挫、人际关系失调、学习困难、适应困难等出现轻微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 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心理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如自杀或他杀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学生等。
2、第二类为严重危机,这部分学生在学校中所占比例较少。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在心理普查或心理辅导中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并出现明显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2) 学习或生活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明显的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如近期家庭生活中出现重大变故(如亲人死亡、父母离异、家庭暴力等);遭遇突发性创伤或刺激(如性伤害、意外怀孕、自然灾害、校园暴力、车祸等);重大考试或事件(比赛、竞赛、评比等)出现严重失败;与同学、教师、父母等发生严重人际(甚至肢体)冲突等,导致明显的情绪行为异常的学生。
3、第三类为重大危机,这部分学生在学校中所占比例极少。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指患有严重心理障碍(如患有抑郁症、恐惧症、独迫症、焦虑症等)或精神分裂症并已确诊的学生,自杀未遂或有自杀倾向的学生。
(2) 第二类学生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心理辅导,也可能会转变成第三类学生。
(3) 学生有自杀倾向的表现:
对于产生了自杀意念的学生来说,在采取自杀行动前通常会在情绪、认知和行为表现上有所变化,会产生一些旁人可辨识的自杀危险征兆或自杀求助信息。
① 有自杀意念的人在认知上通常会认为其所面临的困境(事实上的或想象中的)是绝境,是无法逃避的、无法忍受的、无法改变的、永无止境的。因而,他们认为,自杀是唯一能解决问题的方法。
② 有自杀意念的人在情绪上通常会有强烈的孤独感、无望感、无助感、矛盾冲突感,以及希望马上结束自己生命的痛苦感的愿望。
③ 有自杀意念的人在行为上会以极端的、无常的方式来表现,在语言上会以失意的、灰冷的词汇来表达。比如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记、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念头者;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话语等行为明显改变者;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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