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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要闻 | 2022年北京城市学院中招七年贯通专业加试开始报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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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专业

学前教育

小学教育(法语、西班牙语方向)

加试对象

1.符合当年北京市中考升学资格,且中考总成绩不低于490分的北京市正式户籍考生;

2.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及 《2022年北京城市学院中招七年贯通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中体检要求。

符合以上要求且志愿在“ 提前招生”或“ 统一招生”报考北京城市学院高本贯通项目各专业考生均需报名参加本次加试。

报名、加试时间

本次专业加试分为远程 线上面试心理测试两部分。

1.报名时间:7月5日12:00—7月8日12:00;

2.线上面试时间:7月7日9:00—17:00,7月8日8:00—16:00;

为保考试公平、公正,我校将对考生的考场和考试顺序分时段随机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3)所有报名考生务必在7月6日—7月8日间注意查收短信,因本人错填手机号码、漏看短信等原因错过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3.心理测试时间:7月7日10:00—7月8日20:00。

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前考生下载、打印并手填 《北京城市学院2022年中招七年贯通线上面试承诺书》 (点击下载),然后由家长与考生本人分别签字;

2.报名时间内考生须访问“ 2022年北京城市学院中招七年贯通专业加试报名系统 ” (点击进入),在认真阅读登录界面左侧“招生资讯”和下方“网上报名系统说明”后使用姓名及身份证号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务必牢记本人登录密码

3.中考成绩不低于490分的考生可以选报或兼报小学教育(法语、西班牙语方向)与学前教育两个专业, 兼报考生需分别参加两个专业的专业加试

4.将提前签字的承诺书、中考准考证、中考成绩单和体检表分别拍照并按序分别命名为1承诺书.jpg;2准考证.jpg;3成绩单.jpg;4体检表.jpg。 将四张照片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在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页面“上传报名材料”处上传,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报名材料上传成功后点击“保存”完成报名, 点击“保存”后所有信息不可更改,请确认信息无误后再提交

报名成功后页面显示如上图

加试流程

线上面试

1.远程线上面试需使用到“腾讯会议”APP,请所有考生提前在考试当天使用的手机上下载、安装。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承诺书、签字笔和白纸若干,用于备考和考试。

2.我校短信通知考生考试安排时会同时发送腾讯“会议号”,考生需在短信通知的考试时间内使用“腾讯会议”APP加入会议,进入 待考状态,并在邀请入会后按照考务及考官要求完成备考、考试。流程如下:

(1)在手机打开“腾讯会议”APP,完成注册、登陆(该步骤请提前完成);

(2)登陆后点击【加入会议】,如下图输入“会议号”和“名称”,“名称”使用考生本人“姓名+中考报名号”,示例如下;

(3)进入后显示如下图即进入 待考状态,考生需保持此状态等待考务老师邀请进入会议。待考状态可通过下方聊天按钮与考务人员私聊,注意查看考务人员消息;

(4)被邀请进入会议后打开麦克风与摄像头,按考务人员要求完成备考流程。考务人员邀请处于待考状态的考生进入会议后,若考生无应答则将被移回待考状态等待下次邀请。

3.完成备考后按考务人员要求进入考场进行考试。

4.考官告知考试结束后即可自行退出会议室,线上面试结束。

心理测试

7月7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报名后第二天可参加心理测试,7月7日17:00后报名考生在7月8日13:00后可参加心理测试。考生使用本人报名账号登录“ 2022年北京城市学院中招七年贯通专业加试报名系统 ” (点击进入),进入系统后,点击左侧“心理测试”可看到心理测试链接,点击链接完成测试并提交即可。

加试须知

我校中招七年贯通招生专业加试要求与中考一致,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须知事项,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违者责任后果自负。

1.考试应当在密闭、安静的环境中进行,除考生外不许其他人员在场;

2.考生应在考试前确保考试使用的手机电量充足、网络畅通、声画正常,并开启免打扰模式避免电话呼入打断考试;

3.考试全程考生不允许私自录音、录像,不允许散播考试内容,若发现考生有此类行为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者成绩无效;

4.考试全程考生一律不许提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身份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处理;

5.考试过程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一旦发现冒名顶替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严格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向上级单位及有关院校进行通报。凡在我校中招贯通招生考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

加试结果

1.加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加试合格要求:语言素质、仪表体态、心理测试单项均合格,且总分合格。

3.未参加加试或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一专业不允许重复参加考试。

5.加试结果请于7月10日12:00后访问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bcu.edu.cn/

制作:马玉铎

监审:马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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