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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正在进行中

原标题: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正在进行中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近日发布2022年第二批教师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岗位共分为 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岗位教师及其他招聘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2年7月4日

一起了解更多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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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岗位

学校在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工商管理、制药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旅游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学科方向招聘高层次人才,人才待遇按北京市属高校标准配置,特殊情况可面议。

2

教师及其他招聘岗位

(1)招聘对象

2022年应届毕业生、符合调入条件人员或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归国人员。

(2)聘用岗位等级

博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专技十级及以上,硕士研究生一般聘任在专技十一级及以上,具体岗位等级由学校根据拟聘人员情况按程序确定。

(3)准聘 - 长聘制教师岗位

学校在部分教师岗位实施准聘长聘制。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可申报准聘长聘制“助理教授”岗位或“特聘副教授”岗位。

经学校评审聘任到“助理教授”岗位者,年薪(税前)不低于35万元,聘任到“特聘副教授”岗位者,年薪(税前)不低于40万元。学校与准聘长聘制岗位教师签订六年首聘期协议,规定相应的岗位任务(具体申报条件和聘期任务可咨询相应二级单位招聘联系人),实行中期考核(入职第三年年底)和首聘期考核,完成规定的岗位任务并且考核合格的可以转为长期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订聘用合同。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

3 符合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

4 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

5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硕士年龄原则上27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毕业生的,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7 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就业落户条件,且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就业落户手续并报到入职;

8 应聘人员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9 应聘人员为本市调入人员的,须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上学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

10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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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应聘登记表(教师岗位)》以“ 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位-应届/社会在职-出生日期”命名后,投递到岗位联系人邮箱和人事处邮箱rsc@bi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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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依据北京市相关政策要求及岗位要求,各设岗部门根据应聘者简历中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学业成绩和工作成果等进行初审,确定符合岗位要求的人选。

3

初 选

各设岗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初选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初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80分,依成绩由高到低按不高于岗位1:6的比例确定进入复选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4

学校复选

复选采用面试、心理素质和职业能力测试等形式综合考察。复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不低于80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不超过1:3的比例推荐拟聘人选(若实际结果不足比例,以实际人数为准)。

5

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核准、复审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并通知拟聘人选到北京市各区指定教师资格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1应聘人员应按照北京石油化工学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本年度招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入职,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未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违反公开招聘政策拟聘的人员,学校不予或取消聘用。

4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 本公告由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关于公开 招聘岗位职责、招聘条件等设岗问题请咨询应聘单位联系人。各部门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具体如下:

关于公开招聘 组织程序、招聘政策及进度安排等问题请咨询人事处。推荐通过邮件方式咨询。

联系人:肖老师

邮 箱:rsc@bi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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