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中小学校、各家长: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南府办规〔2020〕3号)要求,按照“排序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对符合“第二批投档”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投档录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可登录“广州市南沙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系统”)自行查阅录取结果,如对结果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结果公布之日起5天内未提出异议的或未以规定形式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投档录取情况详见附件1、2。
二、已被投档录取的不得参加补录,符合投档资格条件但未能被投档录取的可参加补录。补录不分批次,不受片区限制,一次性出档。符合补录资格条件的入学申请人请于2022年6月26日至29日登录入学系统填报志愿,逾期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补录资格。2022年6月30日至7月2日公布补录结果。补录批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来源:南沙区教育局、南沙部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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