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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提醒:高考生切记,高考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原标题: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提醒:高考生切记,高考志愿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26日,记者从省招生考试院获悉,今日起,我省考生开始进行志愿填报。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高考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不要过于集中到截止时间前填报志愿。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和理工类专业,但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不可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由于我省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投档录取时间与普通文史类、理工类投档录取时间有交叉,请考生在志愿填报时综合考虑各科类、批次投档录取时间及先后顺序,合理填报志愿。

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填报,不得委托他人代报,且不得放弃本人所报志愿。考生对所填报志愿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也不要过于集中到截止时间前填报志愿,以免因网络拥挤和堵塞等原因影响志愿填报。

转自:冰城+客户端

记者 周雪莉

来源: 哈尔滨日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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