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英文名称:Liaoning Petrochemical University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25.9万平方米(约合1887.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1.2平方米;生师比17.6;专任教师101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94.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395.3元;图书151.1万册,生均图书71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专业分布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倾斜。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安排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
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1200元/学年每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石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6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4)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一等奖学金为每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每人1000元。
(5)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6)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4400元,二等每人2750元。
(7)国家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8)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9)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芬兰中央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下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录取。达到我校毕业要求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申请签证条件并经考试合格者,在符合芬兰中央应用科技大学、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入学条件前提下,自愿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符合该校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芬兰中央应用科技大学、俄罗斯乌法国立石油技术大学工程学学士学位。
七、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按100%确定。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指导意见规定第一、二条“可以不予录取”“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将不予录取。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学校在辽宁省招生:普通类本科批、体育类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动画、产品设计专业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90分;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辽宁省2022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学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普通类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历史类、物理类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2)艺术类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外语单科成绩大于等于50分。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依次按专业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录取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及“3+3”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艺术(历史类)、艺术(物理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3)体育类
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体育(历史类)、体育(物理类)依次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4)少数民族预科班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完成预科阶段学习后,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分配专业。预科升入本科时不得跨越批次分配专业。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同分排序规则参照普通类执行。
(5)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程序、日程安排及录取办法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2022年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作为普通类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一并填报,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再单设录取批次。
(6)违规考生处理
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国家、省招生政策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网址:
http://www.ln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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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自: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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