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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这2所学校发布招生通告啦!

原标题:大田这2所学校发布招生通告啦!

大田县实验小学招生通告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大田县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田政办〔2022〕23号)精神,现就大田县实验小学2022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年龄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出生日期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年龄认定以户口簿为准。2015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须提供缓学证明。

二、招生办法

(一)实小招生范围

只接收本招生片区的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含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本校招生片区为:天山路、龙山路、前山路、银山北路、凤山西路、文山路、南山路双号2-96和单号、宝山路单号1-91和双号2-30、建山路单号1-21 和双号2-42、凤山中路单号1-145 和双号2-116、银山南路单号1-71 和双号2-50、富山新村二路五巷内、白岩山南路1-54号、白岩山北路、古山路1-45号(41号除外)。

(二)城区户籍及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属实小招生片区)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的报名材料: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属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无户籍的报名材料: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登记相关证明。

2.享受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1)外籍、华人、华侨、台湾、香港、澳门子女

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明:父母的外籍、华人、华侨等身份证明、护照(由国内监护人监护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台、港、澳身份由县台港澳办审核界定并出具证明;子女护照、身份证明等;②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2)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单位证明(军人需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3)高层次人才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入选文件或其它证明材料;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4)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卫健局证明;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5)工作调动的公职人员子女

因工作调动或新录(聘)用到城区工作的公职人员,无城区户籍且在城区无房产,其子女需随父母一起生活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或录(聘)用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相关证明;③城区无房产证明;④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6)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子女

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的子女户籍不在城区且需在城区小学就读的,按实际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学。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教育局人事股出具的教师证明;③城区居住证明(由派出所、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或暂住证。

(7)在城区购房的所有权人子女

在城区购房且具有不动产权证或“两证”齐全(“两证”即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所有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直系子女:①夫妻独立或共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②多人共同拥有城区房屋不动产权证,其中占 51%以上该房产所有权人的直系子女(一套住房只适用一个家庭);③独立享有房产所有权的适龄儿童。

报名材料:① 户口簿;②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与土地证)。若不动产权证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经审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和契税完税凭证。若在我县城区新建小区的购房户在招生期间契税尚未缴交完毕的,需提供该房屋经审核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表》、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发票等。

符合县政府公租保障住房政策的租赁住户直系子女。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②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租缴交凭据等证明材料。

备注:商业用店面、房产协议、公证书等不作为享受政策依据。

3.孤儿或父母丧失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

报名材料:①户口簿(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②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

提醒: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复印要求:户口簿首页(省级公安厅印章页)和适龄儿童户口登记页复印在A4纸的其中一面,父母或监护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的另一面。

三、招生程序及招生时间

1.登记信息

(1)登记地点:实验小学逸夫楼一楼。

(2)登记流程:向学校领取《大田县 2022年秋季申请城区小学就读资格审核登记表》→填写信息登记→审核相关材料→审核人、家长签字→学校公布学生名单→符合入学资格的,开学时到校报名注册。

(3)登记内容:详见《大田县2022年秋季申请城区小学就读资格审核登记表》。

(4)登记时间:7月2、3日。

2.公示登记信息

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

公示时间:7月11日至7月15日。

四、注意事项

1.家长或监护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落款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超过2022年7月1日视为无效材料。

2.申请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向学校提供能够证明真实情况的有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的,将取消其在城区小学就读或派位的资格。

3. 为做好防疫工作,学校实行错峰登记,每半天200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入校时佩戴好口罩,前后保持一米距离排队并主动扫码登记,领取《登记表》。

4.我校不接收父母非大田县城关派出所户籍的无户籍儿童。

5.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大田县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县招收智力障碍(含自闭症)适龄儿童少年,开设学前班、小学、初中。三明市特殊教育学校面向全市招收听障、视障、智力障碍、言语障碍和自闭症儿童少年。(具体招生事宜见市、县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文件)。

大田县实验小学

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大田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2022年秋季第二批次招生通告

各位家长:

为全面落实县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结合第二实验幼儿园实际,经行政会研究,我园2022年秋季第二批次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9日

二、登记地点:

大田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教务室

三、招生对象

在第二实验幼儿园招生片区内( 产权地址在建山路以西,靠仙亭山一侧的福田路以西、均溪河以东,购房且具有不动产权证或“两证”齐全的 适龄幼儿(即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四、招生办法

1.6月22日起,第二批次招生通告在大田融媒体公众号发布,同时在大田县第二实验幼儿园园外公告栏、东西路口两侧、片区居委会等地张贴。

2.6月30日在园外公告栏公布招生名单。

3. 家长或监护人需携带不动产权证或“两证”的原件、产权所有人与幼儿的亲子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第二实验幼儿园报名登记,经审核合格后方可就近入园。

五、其他

2.为做好防疫工作,报名登记时,请家长们佩戴口罩、测体温、用闽政通扫描幼儿园“张贴码”(出示健康绿码、行程码、疫苗接种码),前后保持一米距离有序排队,遵循“扫码通行”方可进入校园(疫情期间请不要携带孩子)。

大田县第二实验幼儿园

2022年6月21日

来源:大田融媒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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