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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这样入学!立山区小学27日开始招生

原标题:特殊情况这样入学!立山区小学27日开始招生

购买二手房无法办理更名手续的,孩子不能按此房产学区入学;没入住的新小区不予办理入学手续;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住老人房的,需增加证明材料……16日,记者从立山区教育局获悉,6月27日开始,立山区各小学校新生招生工作开启。为保证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立山区教育局出台了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对多种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进行了明确规定。

今年,立山区小学新生入学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范围内招生。适龄儿童免试入学,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凡是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本、与户口相一致的房屋产权证明(商用住房不能作为儿童入学的房产)以及儿童出生证明、新生疫苗接种证基本证件。

对于多种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招生方案中进行了明确规定。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住老人房的需具备如下条件:必须是父母无房,并到鞍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东亚第一城)开具父母和孩子无房证明(日期要在报名前一个月之内);必须是儿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子,不可用其他亲属关系的房子;必须房间数≥户数(2间或2间以上);必须儿童及其父母在此户口上。如果户口本上不能体现出房主(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孩子父母的关系,要提供加盖老人或儿童父母单位公章的履历表一份,或提供儿童父或母的出生证明,证明儿童父母与老人的父(母)子(女)关系,要注明日期。如还有其他特殊情况,则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要进行入户核查。

对于户口、房证不一致的以房证为主,并需要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结婚证、离婚证、暂住证、社区证明、农业户证明等);小区因公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入户通知单。没入住的新小区不予办理入学手续;购买转让(二手)的回迁房、商品房,无法办理更名手续的不能按此房产学区入学;动迁、移迁无房证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动迁或回迁证明、协议,回迁通知单、安置单、入住的社区证明等,要提供一年取暖费和煤气水电费收费单,并要进行入户核查。

对于外地来鞍人员子女入学,要提供公安局办理的暂时居住证明或租房协议、社区证明,按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到指定学校,并与当地学生一样参与阳光分班,统一编入班级。

6月27日至7月8日,各学校将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招生办理时间。严禁各学校接收非本学区和择校的学生入学;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择校费;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如有违规招生行为,市、区教育局将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ND

来源:鞍山云

编辑:王诗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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