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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栏镇2022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告

原标题:横栏镇2022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告

近日

《横栏镇2022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通告》发布

横栏镇招生计划、学位分配以及

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区域划分

情况如何?

一起来看看~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横栏镇2022年各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公办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小学2022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横栏镇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3.横栏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中山市户籍跨镇街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横栏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

2022年横栏镇积分入围学生将通过政府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在2022年8月20日前向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地址: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2号楼205室)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延缓入学期满,应即申请入学。

(二)招生计划

当小学报名人数大于全镇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合计数和中学报名人数大于横栏中学招生计划时,超出部分则通过政府购买镇内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

(三)报名程序

1.信息登记

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我镇的招生工作安排通告,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我镇在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地址:横栏镇长安南路38号2号楼205室)为没有条件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的学生和家长提供设备和咨询服务,同时设立学生信息现场验核点,对预报名登记政务数据中没有相关信息的学生,进行现场信息验核。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

2.现场报名确认

幼升小、小升初家长应带齐本通告“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所列的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报名登记确认。资料不齐全的不予以现场登记。现场登记由家长完成,不宜带上适龄儿童。

(1)在我镇幼儿园、小学就读的横栏户籍适龄儿童、横栏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中山市户籍跨镇区入学、横栏镇户籍生需跨辖区入学,请家长在5月7日前在班主任处领取《横栏镇公办中小学2022学年新生入学申请表》,并按本通告“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提供相应材料复印件。

(2)各类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和不在我镇幼儿园、小学就读的家长在5月9日-13日到横栏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现场登记,为避免长时间等候,家长需关注微信公众号“横栏镇行政服务大厅”预约办理时间并提前复印准备好复印件,5月14日-5月31日入户的可预约补登记。

(3)横栏镇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在横栏镇党群服务中心办理入学申请。

(4)不符合条件入读我镇公办学校在我镇工作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可按本通告“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求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填报志愿,无需现场报名。

(四)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

家长须对照本通告入学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按要求格式复印,在现场报名时交验。

1.具有横栏镇户籍(不含新迁入)的适龄儿童。

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2.具有新迁入横栏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小学:①提交要到入读小学所在辖区的住房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的视为无横栏房产,无房产的可不提供);②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首页)原件及复印件;③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④入学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中学: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3.横栏镇户籍需要跨辖区入读本镇公办小学(宝裕村原居民入读横栏小学的除外)的适龄儿童。

①提交要到入读小学所在辖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家长或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③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

4.中山市外镇户籍申请我镇入读的适龄儿童。

①由社保部门打印的参保证明,如参保证明未直接显示为“中山市横栏镇xx公司”,请提供参保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公司地址的佐证材料;②《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必须为监护人本人)或劳动合同等有效工作证明;③横栏镇商住用途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④家长或监护人、入学儿童本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含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⑤子女户籍与家长不一致的,需提入学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注:参保证明、工作证明、房产证需满1年以上,证件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

5.父母单方是横栏户籍,其适龄儿童不是横栏户籍或未入户籍。

①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含首页)及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入学儿童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把户口本首页及入学儿童个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本首页在上,儿童个人页在下);③入学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④提交要到入读小学所在辖区的住房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不提供的视为无横栏房产,无房产的可不提供)。

6.各类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各类教育优待政策人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本(或身份证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件)等,还需按政策类型提供以下材料:

(五)学位分配

各公办小学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原则招生,当小学划区范围内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小学报名人数大于全镇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合计数或初中报名人数大于横栏中学招生计划时,按照以下顺序全镇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不足部分则通过政府购买镇内民办学位的方式安排就读。当小学划区范围内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以下顺序安排。

1.第一批——横栏镇户籍生和教育优待政策生学位分配

按照下表顺序依次安排学位:

如确定需要随机派位,横栏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将于6月20日在横栏政府网公布派位通知、参加派位的学生名单。派位在7月6日进行。如不需要随机派位的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如超出全镇小学招生计划时,则由政府统筹按顺序安排,超出计划数部分安排入读民办学校。

2.第二批——横栏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跨镇区入学适龄儿童学位分配

第一批学生分配完毕后,第二批学生根据各公办小学空置学位招生顺序按以下安排:

当小学划区范围内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小学划区范围内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以上招生顺序录取,未录取到该校的学生,调剂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安排至民办学校就读。

3.第三批——补登记适龄儿童学位分配

前两批分配完毕后,横栏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镇招生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进行统筹安排入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安排至民办学校就读。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小学2022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

2.参加2022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横栏的积分生(将通过政府向镇内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

3.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持有有效的居住证(含港澳居民居住证、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不含居住证受理回执)。

(二)招生计划

备注:民办学校教职工子女优先录取,当属地招生计划有剩余时,自动划入属地外招生计划

(三)民办学位分配

1.政府购买学位安排顺序

各民办学校的政府购买学位由政府按照“兼顾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学位,先安排户籍生和户籍人员子女,再安排积分生。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以下顺序安排:

备注:积分入学入围学生可不填“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中的民办学校志愿,由政府组织家长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另行通知。

2.属地镇区计划学位安排

各民办学校属地招生计划,当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剩余学位自动划入属地外招生计划。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全市统一摇号录取。自愿报读本校的教职工的子女优先录取。有剩余的招生计划依次划入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属地外计划;录取后仍有剩余学位的,用于补录。

(四)入学程序

01

信息登记

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

02

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属地镇街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四种类型。除“政府购买学位计划”不需填报志愿外,报读其余计划均需填报志愿。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2)信息登记后,即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03

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证、学籍等三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

04

新生录取与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按全市统一摇号确定的招生顺序号结合学生填报的志愿分招生计划依次录取,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民办学校须于6月27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注册时需上交以下材料到录取学校:

(1) 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入学儿童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入学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子女户籍与家长户籍不一致时必须提供);

(3) 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 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居住证。

三、报名注册有关注意事项

1.发放录取通知书与新生注册。公办中小学一年级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为7月中旬。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7月18日前完成注册,各学校要合理安排时间,完成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注册登记等各项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2.办理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需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预防接种证明,并由专人负责验证和登记造册,督促漏种儿童按要求进行补种,以保留备查。

3.民办学校的报名确认工作由镇统筹成立工作组负责审核。考虑到民办学校招生存在不确定的特殊情况,有需要的民办学校可在7月4日9时-7月8日24时进行第一次补录,在8月15日至8月19日24时进行第二次补录。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优先录取本校在校生的亲兄弟姐妹,其次住宅小区配套的学校录取本小区学生,再次录取在本镇街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4.各中小学校应按上述要求及时完成新生学籍登记备案工作。民办学校招生时,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办学规模,根据分步实施、控制办学规模的措施严格遵守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民办学校未经许可,超班额、超规模等违规招生。否则,不予办理学籍,由此所引起的后果由办学者自行承担。严重者给予限制招生、暂停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5.各幼儿园负责通知相关幼儿的家长,各小学负责通知相关小学生家长。

四、关心残疾儿童教育

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纳入招生计划,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

1.轻度残疾儿童可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2.中重度残疾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3.对不能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建立个别教育档案,实施送教上门服务。

五、招生咨询电话

横栏发布编辑部

编辑:黄晓君

一审:魏子华

二审:霍嘉俊、余林杰

三审:蔡荣辉、赵国明

来源:中山教育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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