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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原标题:中山市翠亨新区(南朗街道)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根据《中山市2022 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 合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 2022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 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 小学2022届毕业生。

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

3.本街道户籍人员(即父母或一方是南朗户口,而子女非南朗户口)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即本市外镇街)在本街道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入学报名时拥有跨镇街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 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本街道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翠亨新区及本街道今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 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三、招生范围、规模及人数

四、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2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0日9时至6月1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 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对接市 内幼儿园大班、小学六年级学籍,自动获取学籍信息。 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时核验信息,或按要求上传资料。若监护人核对关键信息发现有误,请联系就读的幼儿园或小学核实更正,幼儿园或小学要对家长进行指导 填写.对符合条件申请初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如果没有我市小 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 (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 阅读本街道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正确选择拟就读镇街 (例如: 南朗街道)、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 待人员"类别),并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已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只能选择积分所在镇街为拟就读镇街(即南朗街 道),招生对象为积分生。如果学生类别选择不了的,只能选择民办(其它)类别。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核验信息的家 长,可到本街道设立的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即小孩各自就读 的幼儿园、小学或南朗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完成信息登记、核验。

(二)志愿填报。

1.全市电脑随机摇号志愿。信息登记后,可填报电脑随机 摇号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 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 次为: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

2.大学区志愿。可根据学校布局和学位供需情况,合理划 分大学区,按镇街确定的学位分配规则安排,不纳入全市统一 电脑随机摇号。

3.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 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或镇街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可不填报 志愿,由镇街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居住 证、社保、学籍、积分等多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对照 户籍片区,教育部门(学校)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 教育部门(学校)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 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 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教育部门(学校)在6 月3日前完成新生入学信息审核。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 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 新提交审核。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 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教育部门(学 校)将按实际情况核实。

(四)新生录取。

1.市直属学校录取按招生通告执行。

2.本街道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本街道招生方案执行,街 道义务教育招生领导小组在7月8日前,确定安排符合条件的适 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要求在6月27日前 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新生,本街道学校不再安排公办学位,市 内其他学校不得录取。逾期未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市直属学 校的录取,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或由本街道安排入学。

2.本街道公办学校须于7月18日前(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 自定),向家长发通知,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 录取学校要求,提交注册资料,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 册视为放弃,可参加民办学校补录。

(六)信息补报。

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 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 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街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 统筹安排入学(不能择校),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五、学位安排原则

1.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具有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 童,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和各学校的招生范围,由相应的学校 录取。确需跨校就读的,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 段适龄儿童入学,再考虑安排本街道户籍儿童跨校申请就近入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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