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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人严禁出行!毕节最新通知!

原标题:这类人严禁出行!毕节最新通知!

近日

毕节市教育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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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市、区)教育科技局(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清明节即将到来,跨区域人员流动大,为引导我市师生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等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等相关工作的提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

(一)遵守防疫政策。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强全校师生员工教育引导, 坚持非必要不出省(境),非必要不远行,确需外出的,请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动态,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坚决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报备行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如果出现 发热症状、健康码“黄码”等情况,请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并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 严禁出行。要切实严格校园管理,严把校门关,师生进出校门一视同仁,避免区别对待,做好做实测温、扫码、登记工作, 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确需进入的要 “双码均绿”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后方可入校。同时要扎实做好师生健康监测、核酸抽检、环境消杀、物资储备等工作。

(二)认真开展排查。2022年3月27日0时27分至3月29日凌晨5时期间在龙洞堡机场航站楼活动的人员、28日15时至29日凌晨4时在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活动的人员,以及在上述轨迹中同一时段与周某某有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或疾控部门报告,严格落实“五天三检”措施,前3天除采样外严格执行居家隔离,不得外出。

(三)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即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即做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并做到出现疑似症状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自我隔离。

(四)倡导文明祭扫。倡导文明安全环保节俭的祭扫新风,提倡采取网络祭扫、居家追思等绿色祭扫方式,不参加、不组织聚集性祭扫活动。现场祭扫要严格按照“预约、错峰、限流”的原则,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人员,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现场祭扫。

二、扎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一)开展安全专题教育。清明节放假前,各地各校要通过例会、主题班会、广播等形式开展假期安全专题教育。重点围绕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六不”要求)、文明祭扫等,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特别要教育引导师生踏青、登山、祭扫等外出活动时注意外出旅行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不携带火种到林区游玩,禁止野外用火。提醒学生不擅自外出游泳,不到湖泊、水库、溪涧、池塘或工地水塘边玩耍,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二)排查安全隐患。清明放假前,要严格做好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要加强校园周边、校舍、设施设备、饮用水源、道路交通、电器线路、危险化学品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能够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三)强化家校合作。各地各校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班级微信(QQ)群等方式,及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进一步督促学生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三、高度重视学生身心健康

(一)开展排查辅导。节前要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全面了解学生近期的学业压力、情感纠纷、同学间矛盾等情况。对压力较大、情绪或行为明显异常、成绩波动较大的学生,要针对性开展心理安全教育、心理疏导,严防极端事件发生。

(二)做好应急管理。学生返校当天,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要做到“松”“宽”“缓”,让学生逐步适应紧张的学习氛围。同时,制定学生心理健康安全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对校内的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处置,将负面影响尽量降到最低。

(三)减轻学生负担。各中小学年级组要根据小长假时长,做好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控制作业总量,引导家长不给学生额外添加书面作业、不让学生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避免增加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四)加强手机监管。指导中小学家长引导孩子在假期间适度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或游戏,监督孩子按时作息,使孩子假期间能够保持学习状态的生物钟,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

(五)做好宣传引导。以清明节为契机,开展英烈故事讲述、事迹展览等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鼓励或引导学生在清明节期间积极开展力所能及、有益身心健康、陶冶情操的户外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

(六)留校师生管理。各学校要妥善安排好留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扎实做好假期师生生活保障工作,强化师生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四、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地各校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电话保持畅通,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并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出现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和迟报。

昨天

省教育厅发布了

关于全省师生做好个人防护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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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省教育厅就做好师生近期及清明假期个人防护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请主动树牢“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及时关注国内外疫情形势和最新防控要求,积极学习疫情防护知识,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继续坚持防疫“三件套”(即: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即:做到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师生员工要养成良好的戴口罩习惯,按照《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要求规范戴好口罩。所有师生员工在校外公共场所应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高校师生在校园内应佩戴口罩。所在县(市、区)范围内没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中小学校,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幼儿在园期间可不佩戴口罩。要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非必要不聚集、常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

三、尽量减少人员流动。为切实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倡导清明假期期间不出省,非必要不跨市返乡和跨区域祭扫,更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倡导采取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表达追思和美好祝愿,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需出行的,请按程序提前报告所在单位(学校),并自觉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做好上下学途中个人防护。出发前,要准备好当天要用的口罩、消毒纸巾等,带好水杯;开展健康自查,如有咳嗽、乏力、咽部不适、呕吐及腹泻等情况,请及时就医;发热、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学生不能进入学校。上学途中,乘坐公共交通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车上物品;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时开窗通风,并戴好口罩。放学后,要戴好口罩,避免聚集,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或交谈,并尽量缩短户外逗留时间,外出归来后应及时洗手及面部。

五、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有效降低重症和死亡的发生,请符合条件的师生、家长及时就地就近完成接种。

总监制 | 蒋叶俊

监制 | 黎秀禹 终审 | 向昆鹏

编审 | 穆立坤 编辑 |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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