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共青团泗县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全国少工委发布关于印发《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2021年版)》(以下简称《纲要(2021年版)》)通知,要求各级少工委面向基层少先队组织全面推广使用,扎实开展好校内校外少先队活动课程。
为此,我们推出了 《纲要(2021年版)》系列解读文章, 特邀《纲要(2021年版)》修订工作组成员,从修订思路、课程模块、关键问题等方面,对《纲要(2021年版)》进行权威解读,帮助少先队辅导员系统了解、掌握《纲要(2021年版)》内容,在新学期用好《纲要(2021年版)》,上好少先队活动课。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课程目标和内容”与“课程形式”两个部分的变化与亮点。
修订“课程目标和内容”
《纲要(2021年版)》的另一个突破,就是根据培育时代新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 首次提出培养“新时代少先队员核心素养”,并以此作为少先队活动课程目标。
为达成这一目标,《纲要(2021年版)》将培养核心素养具体化为课程模块的目标与具体内容,与《纲要(试行)》相比,不仅做到了“新”,而且也 更聚焦、 更系统, 表述更规范。
调整“课程形式”
《纲要(2021年版)》从加强课程建设的规范性出发,将《纲要(试行)》中“少先队活动课程的实施方式”调整为“课程形式”。
《纲要(2021年版)》列举的少先队活动形式,既有常见、常用的课程形式,又有符合新时代少先队教育特色的形式,包括组织生活、队课、仪式教育、实践活动、协同教育等。
《纲要(2021年版)》关于“课程形式”的阐述主要有以下三个鲜明亮点——
01
在形式分类上,将《纲要(试行)》中的实施方式做了合并处理,比如“队会”和“队组织生活”统整为“组织生活”。
原则上,“队课”应该是少先队组织生活的一部分,但“队课”的实施与其他少先队实践活动的形式不同,是一种以辅导员或高年级队员“讲授”为主的形式(为了有所区分,在这里单独表述)。
另一个重要变化是 首次提出了“协同教育”——把少先队工作与各种实践教学、主题活动、校内集体活动相结合,与校外少先队组织和相关单位协同开展活动,目标是 让少先队活动更好地融入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充分发挥各种校内外资源的作用,实现教育功能。
02
在内容表述上,《纲要(2021年版)》不仅界定了各种课程形式的内涵,而且阐述了各种课程形式的具体实施方式,还创造性地分析了各种课程形式的操作要素。
03
在结构功能上,《纲要(2021年版)》从相互关系角度对各种课程形式在实践中如何运用给出了具体建议。
明天我们将为大家带来课程激励评价方式、课程管理和课程保障方面的解读,敬请持续关注“中国辅导员”微信公众号和《辅导员》杂志。
策划:吴峥岚 常 江 张 曼
责任编辑:张曼
排版设计:张曼
审读:赵国强
审核:郎继霞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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