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精神,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南京农业大学2006年自主选拔录取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我校办学发展方向和专业培养的需要,努力探索高考改革新路子,为国家挖掘和培养更多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使招生工作朝着有利于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高校选拔人才的方向发展,同时也能让学有特长的学生脱颖而出,不因高考失误而失去就读南京农业大学的机会。
二、自主选拔录取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第一志愿(江苏考生A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且身体、政审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满足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志愿。
1、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包括三等奖)或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一等奖;
2、在高中阶段获得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或在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有(一、二、三等奖):a、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b、"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c、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二)第一志愿(江苏考生A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重点本科控制线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且身体、政审符合所报考专业要求,满足考生所报考的专业志愿(不包括本硕连读的“基地班”专业)
1、同时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两个学科二等奖以上的考生;
2、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中国高校招生研究会主办的《高校招生》杂志举办的“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
3、在高中阶段获得经南京农业大学招生领导小组审查认可的其他全国性重大奖项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江苏省级重点中学,平时成绩一贯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在化学、生物两门学科学习成绩均特别优异,表现出特殊的才能,并在当年高考中这两科成绩在省内均名列前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凡经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进校后经本人申请依据面试考核成绩,择优进入经济管理教学强化班学习。
(责任编辑:汪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