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据南京市人事局透露,2003年度卫生、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有重大调整。
据江南时报报道,新政策规定,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可并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符合护理专业报名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考试;进一步严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学历准入条件,凡报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改变了过去考试成绩一年有效的规定,实行考试成绩两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应在连续的两年考试年度内通过该专业全部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