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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分类研究最新进展 我国学者提出新标准(续)
2002-11-13 17:01:20
来源:[ 搜狐教育 ]

表七                              中国大学各学科门博导数

合计

工学

理学

医学

农学

文学

管理学

经济学

法学

历史学

教育学

哲学

18409

7971

3582

2308

876

829

796

641

510

417

249

230

100.00%

43.30%

19.46%

12.54%

4.76%

4.50%

4.32%

3.48%

2.77%

2.27%

1.35%

1.25%

如表七所见,中国大学各学科门的博导数量相差悬殊,若假设各学科门博导创新能力相同,则各学科门的科研成果总得分相差悬殊。可见,按11或接近11的比例确定理科或文科的主要学科门不合理;可是,直接按各学科门博导比例(例如理科的工学和农学博导比例是91)确定主要学科门也不合理,因为各学科门的博导并非均匀分布在210所有博士点的大学。工学的7971名博导分布在118所大学,校均67.55人;农学的876名博导分布在33所大学,校均26.55人,见表八。

表八                           中国大学各学科门校均博导数

学科

工学

医学

理学

农学

经济学

文学

法学

历史学

教育学

管理学

哲学

博导数

7971

2308

3582

876

641

829

510

417

249

796

230

学校数

118

47

91

33

39

54

35

33

22

76

23

校均博导

67.55

49.11

39.36

26.55

16.44

15.35

14.57

12.64

11.32

10.47

10.00

表八提供了另一种选择,即按大学各学科门的平均博导比例确定主要学科门。如表八所见,理科校均博导最多的工学与校均博导最少的农学之比为67.5526.55=2.541;文科校均博导最多的经济学与校均博导最少的哲学之比为16.4410.00=1.641。考虑到允许一定的浮动,故将理科科研得分最高的学科门与次高的学科门科研得分之比定于小于31、文科科研得分最高的学科门与次高的学科门科研得分之比定于小于21

对于以培养本专科生为主的教学研究型和教学型大学,表四以文理科在校生人数均不低于28%为限。此百分比来源于中国现有本科大学文理科毕业生的实际比例。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网站公布的数据,自1984年至1998年连续15年全国大学共授予学士学位403.74万人,其中理科291.36万人,占72.17%;文科112.38万人,占27.83%15年来,文科比例呈上升趋势,最后三年已达到31%。根据上述数据,也考虑到允许一定的浮动,以及与研究型、研究教学型大学比例一致,最后将文理科在校生人数低限均定为28%

表四是针对中国大学现状确定的各类大学的标准,但囿于历史的原因和人们的习惯,以及一些大学对综合两字的盲目追求,《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对教育部在高校合并重组前批准的60所本科综合类大学,即使未达到新的综合类大学的标准,仍列为综合类大学,仅中国人民大学列为文科类大学。2000年后的新增大学和合并重组后的大学,适用新标准。如果今后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等重组后的大学文科科研得分低于表六的文科比例,就不能列为综合类大学了。

按学科门的划分,表四中的专业类大学可分为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哲学类、法学类、教育类、文学类、历史类、经济类、管理类等11类;我国通常又将教育类中的体育类,文学类中的语言类、艺术类单独划出,因此专业类大学可划分为14类。在实际分类时,没有出现哲学类、经济类、历史类大学,教育类大学全部是体育类大学,文学类大学全部是语言类、艺术类大学;故表三中的专业类大学只有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法学类、文学类(即语言类)、管理类、体育类、艺术类等9类。因此,按学科比例划分的大学类型共有13类:综合类、文理类、理科类、文科类,以及9个专业类,各类大学的数量和比例见表九。将教育部在高校合并以前批准的本科综合类大学仍列为综合类大学后,各类大学的实际数量和比例见表十。133所研究型、研究教学型大学按学科比例分类名单见表十一。

表九:                按学科比例划分的各类本科大学数量及所占百分比

合计

综合类

文理类

理科类

文科类

理学类

工学类

农学类

医学类

法学类

体育类

文学类

艺术类

管理类

586

33

144

60

25

5

156

19

76

5

14

15

27

7

100.00%

5.63%

24.57%

10.24%

4.27%

0.85%

26.62%

3.24%

12.97%

0.85%

2.39%

2.56%

4.61%

1.19%

表十:          将教育部在高校合并以前批准的本科综合类大学仍列为综合类大学后,

各类本科大学实际数量及所占百分比

合计

综合类

文理类

理科类

文科类

理学类

工学类

农学类

医学类

法学类

体育类

文学类

艺术类

管理类

586

72

123

47

24

5

154

19

76

5

14

13

27

7

100.00%

12.29%

20.99%

8.02%

4.10%

0.85%

26.28%

3.24%

12.97%

0.85%

2.39%

2.22%

4.61%

1.19%

表十一:               133所研究型、研究教学型大学按学科比例分类名单

综合类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