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 法
【新增考点说明】
与07年相比,08年宪法新增考点10个,删除考点26个,变更考点33处。
【大纲新增考点】
1、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1)第一节,宪法的概念,新增考点“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一)宪法是法
宪法和普通法律一样具有法律规范的基本属性,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强制性、可诉性等特征。
(二)宪法是更高的法
宪法虽然是法,但它不规定公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而是规定政府和法律能做或不能做什么。宪法是管法的法。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组织法,规定政府的原则、职能、程序。
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基本契约。
宪法是衡量普通法律的法律标准
(2)第四节,“宪法的作用”改为“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新增考点“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包括子考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
◆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
(一)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
1.确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2.确立了立法统一的基础
3.宪法确立了解决法律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4.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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