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内蒙古频道5月4日电(汪平)为确保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招生的阳光性,保护考生的切身利益,维护高考的公平公正,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日前公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复查卷面分数的规定》。
该规定明确指出,考生在高考分数公布后,如果对某一科目的分数有异议,可以书面申请复查答卷。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应上网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及时了解本人查卷申请的状态。
热点标签: 教育公平 高考 废除高考 教育部 师范生 女生 学校 宿舍 校园 教育 大学生 招聘 就业 考试 留学 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