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关于2008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北京海关、深圳海关、黄埔海关追加录用8名公务员事宜公告如下:
部门名称 |
用人部门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考试类别 |
招考人数 |
专业 |
学历 |
政治面貌 |
基层工作年限 |
专业考试 |
其他条件 |
备注 |
北京海关 |
隶属海关 |
海关业务 |
一线监管 |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 |
3 |
海关专业 |
大专 |
不限 |
无限制 |
否 |
限应届毕业生。 |
现场一线岗位;服从关区二次分配;住宿自理。 |
深圳海关 |
深圳地区隶属海关(处) |
海关业务 |
一线监管。试用期合格后任科员职务 |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 |
4 |
海关专业 |
大专 |
不限 |
无限制 |
否 |
限应届毕业生 |
现场一线岗位。服从关区二次分配 |
黄埔海关 |
东莞地区隶属单位 |
海关业务 |
一线监管 |
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 |
1 |
海关专业 |
大专 |
不限 |
无限制 |
否 |
限应届毕业生 |
须进行体能测试;须服从关区二次分配;需办理集体户口的落户东莞市;现场一线岗位 |
一、招考简章
二、招考对象
已报考海关系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简章规定的考试类别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可参加报考。
三、报名方法
追加录用计划职位在“中国海关考录网”公开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职位并按照以下操作进行报名:
考生通过原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海关考录网”,点击左侧的“报考资格预审”查看是否存在违纪、缺考记录、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是否达到该职位考试类别合格分数线以及是否在面试范围等情况。
四、报名时间
请考生于2008年2月17日8∶00 — 18日24∶00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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