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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 教育动态

策划:2008,民办高等教育乘着奥运东风腾飞

  


  主持人:刚才我们谈到了国家出台的一些政策,这些政策对我们学校有哪些积极的作用?

  ■ 民办教育期待更多的“国民待遇”

  罗晓明:肯定有积极作用的,积极作用的一面,丁院长说的,从本意上要保护学校的利益,保护教委的利益,也保护学生的利益,但是作为企业,从公司法的角度,从投资者的角度,应该有走进的通道,也有退出的通道,既有政策法律的通道,你说给他合理的回报,合理的回报也应该有通道,但是现在在操作层面上有一些不是很全面的,就是很科学的,所以我想如果要讲2008年讲教育,我觉得2008年的教育就是讲科学发展观的问题。

因为2008年我们很多措施的出台,从政府部门,教育部门的措施出台,可能有好的一面,但是有缺失科学发展,所以到2008年怎么样使你的政策出台是符合规律的,是符合科学发展的。所有的措施出台都是为了教育的发展,如果我们的措施出台是使投资人的积极性降低了或者使投资量降低了或者使教育的质量也下降了,这就不是我们要出台这个政策的初衷了。

  主持人:这个政策还是在实践中检验。

  罗晓明:因为十七大刚刚开了,2008年怎么样有一种科学发展。因为2008年很关注民生,是教育,是民办学校的学生真正是涉及到千家万户,涉及到他们民生的大事。民办学校这20来年,为中国的社会稳定,为家庭的幸福与再发展,出了巨大的力量。民办学校二十几年的发展,是非常符合现在十七大所提出来的要求。但是如果我们管理部门在政策上不考虑它的科学性,那常常会反而起到相反的作用。

  丁祖诒:2007年的岁末,是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五周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出台给了中国民办教育一个“合法”的保障,有法可依了。过去有关部门也可以把你不当成什么,可有可无,现在有了这个法的保护,不管是学生、职工、办学者、投资者都有相应的合法保障。另一方面,我们全国人大2008年也要上一个新的台阶,有很多“法”都需要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促进法》同样到了该修订的时候了,全国民办教育工作者无不翘首以待,盼《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能够狠抓“落实到位”,这个“法”最大的问题就是“落实不到位”,后来 好不容易制定了个《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依然是个“没有到位”。《民办教育促进法》最主要是“促进”两个字,“促进”的突破是什么,就是鼓励民间投资,因为中国民办教育本身是穷得叮铛响,如果没有外界的投资,政府的财力又有限,很大一部分民办院校就可能寸步难行,因此在这个“禁区”上面打开一个“合理回报”的缺口,过去绝对不可能谈到投资者还要有合理回报,这次终于将“合理回报”这四个字端到桌面上,有它的合法性了。 但事实上没有人敢拿这个“合理回报”,第一,根本就拿不着这个合理回报,现在绝大多数民办院校都办得不太景气,招生,生源大战,普通高校连续扩招了9年,剩下没多少生源了,还没等到民办院校缓过气,“独立学院”又强势杀将出来,如果独立学院自己承认自己是民办的,倒也未尝不可,宏观上增加了我们民办高教的力量,问题是现在的独立学院基本上不承认它是民办的,只承认按照民办标准收费。所以我们觉得《民办教育促进法》“促进”两个字、“合理回报”这四个字、“产权归属”四个字以及广大计划外学生合法权益包括火车半票基本上都没有解决,有关部门总是说火车半票解决了,事实上指的是计划内统招学生的火车半票。一个民办院学校是多种成分,既有计划内,也有计划外,对待计划外的那一部分自考生,何必不大方点,我们再次呼吁铁道部网开一面,我们已经呼吁了那么多年,现在我们国家对民生如此关怀,对“农民工”都尚且如此关怀,为什么不能够对我们民办高等院校自学考试这部分学生他们也是弱势群体,这部分弱势群体怎么得不到?我们呼吁各个有关职权单位,职能部门都把目光注视他们一下,分一点给他们,春风也吹拂一下他们。我提出第三个问题是指《民办教育促进法》五周年该重新修订了,关键是落实。2008年应该是更务实,更科学发展的一年。《民办教育促进法》我们呼吁再次修订,切实保护民办教育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今年出台的政策,对民办高校有很大的积极作用,除了政策之外,在2007年还有没有印象比较深刻的大事呢?

  民办教育可否分类管理

  丁祖诒:当然有,给民办院校派党委书记兼督导员就是一件大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无可厚非,应该是这样,哪里出现了问题哪里就要加强,像江西个别民办高校去年出了一些问题,加强民办院校党的思想建设,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那是应该的。问题在于,本该是充分协商肝胆相照确定人选,在有些地方却变成了硬行派驻,这就使得民办高校有所顾虑,说穿了,就是怕公办高校那些矛盾又带到民办来。此项举措应该考虑更加完善一点。

  罗晓明:像我们吉利大学有360多个共产党员,本身党委队伍建设得非常好,在昌平,在北京市都一直是先进的集体。这支队伍都是非常优秀的一支队伍。

  丁祖诒:给民办大学派党委书记有着善良的愿望,但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营体制背道而驰,不但可能引发民办高校内部新的矛盾,还是历史的倒退,我们应该充分重视这个问题。如果在民办教育中的这项举措是正确的,下一步岂不可以顺理成章地作为一项“经验”向全国民营企业甚至外资企业推广了,这可能吗?任何一个政策的出台都应该有其连贯性和必要性,中组部早于1999年就明确界定,与公办普通高校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同,民办高校中的党组织仅仅是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民办院校仍然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民办院校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2007年同样是中组部出台的派驻党委书记政策,尽管没有明确将民办高校的党委列为领导地位,派来的党委书记兼民办高校行政督导员双重管理职能的职权和地位,其来势大有统帅一切的味道,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否定了原先成立时选出的党委书记,所有这一切均与中组部原文件精神大相径庭。南昌出事不等于西安出事,不等于北京出事,没有必要一刀切,大可不必“一放就乱、一乱就收”般地惊慌失措,首先要肯定绝大多数民办高校原有的党委班子是健全的是坚强的,何况也是经过各省教育工委批准成立的。教育部门政策应该稳妥一点,出台一个影响全局的政策至少得听政。比如说前两年刚出台一个允许学生租赁农舍的文件,过了两年又不允许住在农村。不管允许不允许,都没有经过听政,结果还是不住为好。我们办学者本来就不希望我们的学生住在农民的房子里,动不动就煤气中毒,动不动就出事。我们希望他们住在学校里,更安全。好好煞有介事地出台一个允许大学生租赁农舍住在外面的红头文件,这种画蛇添足的事情,我认为还是少管为妙,应该由学校自己去管,学校认为学生应该住校,这是学校的事情。就像学生谈恋爱,你非要规定一个他可以结婚干什么?可以结婚不说也就完了,为什么非要说出来,我们学校不让谈恋爱,我们要对得起学生的家长,我们生源质量不一样,自觉性不一样。任何政策的出台都要和具体实践相结合,我们民办教育有我们自己的模式。我们很多模式不要强求一致性。

  罗晓明:教育部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有科学的发展观,落实到具体政策上有科学性,连贯性,持续性,不能说今天想到什么东西就说什么东西。

  丁祖诒:适合北大清华的政策不一定适合民办大学,要区别对待,而且我认为更应该多强调办学自主权。再举一个例子,有些东西如“招生指标”,就不必对民办院校卡得那么紧了,公办大学的指标和民办大学的指标本质是有区别的,公办大学你多给他一个指标,就要同时给这个大学拨生均培养成本费,按教育部测算每个学生年均培养成本是一万元,而这个指标给民办大学的本科生或者高职生,国家不拿培养费,何乐而不为呢?我们应该把更多的财力放在民生上,放在更需要资助的弱势群体上。

  罗晓明:这个角度又回到教育的公平性,对民办教育认识的公平性上。

  丁祖诒:连指标都舍不得给民办,这个就一刀切了,拨经费的时候又不一刀切了,我们希望在新的一年,能够有所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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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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