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22点,我的手机响起了世界银行邹恆甫教授的号码;邹教授的第一句话就是:“小庄啊,你电话有没有录音,或者录音笔一类的,我希望你能把我的话录下来”,我说我没有录音设备,只好将就着笔记了;这个电话我接了两个小时。
2天前的中午,也就是11月23日12点,我和张维迎教授短信聊了一个小时。在和这两位经济学高人的对话中,我听了个目瞪口呆,牵扯到的人名又是那样的个个衣冠楚楚,从光华扩大到北大,从北大延伸到清华、长江。
张维迎教授说,“你就正义一把吧,改革不可能一帆风顺的。”邹恆甫教授说,“我所说的一切都有证据,有录音,有文字,我只希望他能自己悔悟,不要把北大搞到法院去。”
从邹恆甫事件到何志毅事件,是非我不能判断,我们按时间看下去:
一 邹恆甫与张维迎
2007年4月6日,张维迎邮件通知邹恆甫,已经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开除;5月1日,停发一切待遇。这次开除的原因有两个:1、光华认为邹恆甫自2004年以来未在光华承担教学工作;2、光华认为邹恆甫在其他单位有全职工作,当然这不是指邹恆甫在世界银行任职,而是在北京教授们中盛传的邹恆甫教授是武汉大学EMBA项目主任。
而邹恆甫教授却说;“说我2004年后未承担任何北京大学的工作,这真是一个弥天大谎:2005年夏天我组织了一个月的暑期课程,今年得经济学诺贝尔奖的迈尔逊就讲了一门课。同一暑假,我是始终在光华,更不用说我还组织了其他的世界第一流的货币经济学(KIYOYAKI)和金融经济学(GOLLIER)课程。2006年我又以北京大学教师的名义去石河子讲了一门课。”关于武汉大学,邹教授说,“我只是以民间身份帮助武汉大学办学,至于项目主任武汉大学另有其人。”
对于张维迎的邮件,邹恆甫说,“这是张维迎一手炮制的,而不是什么光华决定。”对于此项决议的形成,张教授的说法是4月4日的院长会议一致通过,而邹恆甫说,“北大光华副院长武常岐说他从来不知道有这么个会议,即使有,他也不会投票。”
6月10日,邹恆甫在自己博客上贴出了《致教育部长周济的一封信》,顿时火爆网络,北大上层大概对此感到难堪,6月13日,光华管理学院会议通过开除邹恆甫。8月2日,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上挂出了《关于解除邹恒甫教授职务的声明》公示。公示内容如下:“1、鉴于邹恒甫教授严重违背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2007年4月4日,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从 2007年5月1日起,停发邹恒甫教授在学院享受的一切待遇,保留其学校工资。2007年6月13日,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解除邹恒甫教授在光华管理学院的教授职务。2、邹恒甫教授于2007年7月31日在其博客中写的公开信中所称他与几位副院长和党委书记的联系纯属捏造。”落款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国际合作与公共关系部。
当时我采访张维迎教授,他的说法是:“这件事情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是非曲直很明了。”
邹恆甫教授表示,“北大负责人事部的陈文申7月去了加拿大做参赞,吴志攀9月1日才接手,他们都表示,如果是他们在,绝不会盖这个章。而就在其间,北大人事部部长周岳明盖章开除了我。”之前邹教授只是从光华管理学院除名,但还属于北京大学的教授。8月6日,北大光华网站上挂出邹恆甫的开除公示。
对于这两次公示,邹恆甫有很大意见,这在国外是不可能的,除非是作奸犯科的错误,一个教授怎么会被大学除名?而且还要公示,还要拿出来示众,这是什么意思?对于邹恆甫来说,他被北大开除还意味着世界银行中国部,从行长到他的五级干部要引咎辞职。所以他表示一定要闹个明白。
二 何志毅与张维迎
2007年11月14日,北大光华对何志毅做出如下决定:“1,为了恢复光华管理学院对《北大商业评论》的主办权,学院指定一名副院长主管《北大商业评论》工作;何志毅继续担任《北大商业评论》执行主编,并负责把杂志的主办权收归光华管理学院。2,为了防止何志毅继续利用北京大学案例研究中心的名义从事有损光华管理学院利益的活动,学院指定一名副院长主管案例中心工作,并对案例中心的领导班子做出调整,何志毅不再担任案例中心主任职务。”
11月16日,何志毅教授在自己博客上贴出了《致张维迎的公开信》,破口大骂张维迎,也立刻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何志毅明确表示张维迎以不光彩手段得到院长之职,其中引用了王建国教授、单忠东教授、朱善利教授的话。对于这些引用的真实性,张维迎教授对我说,“我给你王建国何、朱善利的手机,你可以去向他们求证。”对于此事,邹恆甫教授也说,你完全可以问他们,我这里都有电话录音,我以人格担保。
武常岐、朱善利都是我熟悉的老实巴交的教授,我只给他们发了短信,没有打电话逼问,而他们三位均未回短信。
张维迎教授说,“我们律师刚到北京新闻出版署查了,备案的主办单位只有河南销售与市场杂志社,连北大出版社也没有了。”
11月21日,北大光华官方网站上挂出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关于何志毅问题的说明》公示,表示由于何志毅使得北大光华失去主办单位资格,取消何志毅北京大学案例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对此,何志毅22日在博客上写道:“光华管理学院作为非法人机构,不具有成为杂志主办方的法律资格,也不具有主张《北大商业评论》的知识产权的法律基础。此次与河南出版社的合作,是一种在目前国家严格控制刊号条件下合作办刊的变通方案,此方案经过反复商讨,经过编委会同意后报请学校主管校长批准,然后得到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批准。”
一位从《北大商业评论》跳槽的编辑对我说,过去《北大商业评论》只是个书号不是刊号,在经营上很困难,现在把书号变成刊号,方便经营多了。至于里面有没有其他问题,不是我们能知道的。
对于何志毅事件,邹恆甫说:“何志毅说的,不过是些尽人皆知的秘密,不过他说出来了,别人不敢说。”
这是我所接触到的一点皮毛,当然更多是我不知道,也不愿去采访的。在这点皮毛之中,我感到做一名教授是多么忙多么累多么提心吊胆。我想周杰伦在唱《我很忙》的时候,中国教授们一定在喊冤:“我们才忙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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