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浙江林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干部的产生,将不再通过组织推荐、民主选举等方式,而实施和公务员录取制度相同的招考方式。该院学生会秘书长孙晓民老师称,进行这样的探索尝试,能使学生干部任用制度更加公平公正,避免有人通过拉票等手段"当官"。
像招考公务员一样,学生干部的报名者要经过初试、复试、审查和公示等一系列程序,才能走上报考的工作岗位。从程序的严谨度上看,确实有利于避免民主选举学生干部时少数人通过请客拉票等不正当手段赢得竞选的现象。
然而,貌似严谨的程序下却掩盖了一个不得不厘清的问题:学生干部是做什么的?我们知道,学生会、学生社团属于大学校园里的学生自治组织。从本质上讲,在这些组织中担当干部职务的学生是无异于普通学生,只是其被赋予了更多的自律和服务责任而不是管理责任,这与负责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务员有着天壤之别。通过严格的考试,除了可以有效规避暗箱操作,我们同样不怀疑此举能选拔出管理能力等学生干部工作所需技能出众的"人才"。但是,他们是否具有自律能力、服务意识和良好的与同学相处的方式,以及在同学间的威信等这些开展学生工作时远远重要于单纯技能的必不可缺的素质?显然,仅仅参加两次学校组织的考试,是考不出来的。
此外,学生干部作为学生自治组织的干部,其身份首先应该是学生的代言人。学校出面组织学生干部的招考,俨然把学生自治组织视为其下属行政组织,把学生干部的任命权(当然也包括不任命权)揽入怀中。那么,学生干部要向学校主张学生的权利,岂不是要仰人鼻息?不通过选举"从学生中来",学生又如何对他们产生认同感,如何心甘情愿把主张自己权利的代言任务交给他们?
事实上,直接绕开学生的民主选举,还从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校园民主的缺失。进一步讲,培养公民的民主意识,大学校园里的民主建设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因此,像招考公务员一样招考学生干部,正如缘木求鱼一样,尽管爬树的姿势优美,对于捉鱼却很不适用,从更深层次上讲,一旦错误的方法被复制,势必会影响人们"正确求鱼"的既有认知。
编辑:马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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