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武汉音乐学院原副院长周世波(副厅级)在基建、招生及采购物资过程中收受贿赂42万余元。湖北黄冈市中级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判处周世波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据湖北省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介绍,2006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接到举报,称武汉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徐某在武汉音乐学院承建工程期间,向该院副院长周世波等人行贿。经缜密初查,2006年3月24日,湖北省检察部门以涉嫌受贿罪对周世波立案侦查。
因周世波有坦白、立功表现,并积极退清了赃款,法院从轻判决。判决后,周世波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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