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题
1.黄河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33%,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
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7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借:主营业务成本4000
贷:库存商品 4000
(2)10月15日,黄河公司与B公司签订合同,向B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合同约定: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l0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货款分两次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20%,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80%。10月15日,黄河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4万元,并存入银行;黄河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B产品的成本估计为800万元。至l2月31日,黄河公司已经开始生产B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货款。
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
借:主营业务成本 l60
贷:库存商品 l60
(3)12月1日,黄河公司向C公司销售一批C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l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为及时收回货款,黄河公司给予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t/20,n/30(假定现金折扣按销售价格计算)。该批c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万元。至l2月31日,黄河公司尚未收到销售给丙公司的C商品货款ll7万元。
黄河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l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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