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历年通过率和命题规律分析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通过率平均在12%左右。
经济法考试,考点分布广、题量大,考生比较难把握,了解其中的一些命题规律十分必要。
| |
首先,当年考试大纲和教材新调整的内容是每年考试命题重点,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命题规律。就2007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来讲,大家要特别注意四点:一是2006年教材中的第二章合伙企业法今年要进行幅度很大的调整,应当是2007年考试命题的亮点之一;二是2006年教材中的第六章破产法今年也要进行幅度很大的调整,是2007年考试命题的又一亮点,并且破产法历年都是重点章,其中的内容综合性强,也是经济法科目的难点章;三是其他各章绝大部分在具体内容上会有微调,考生要切实注意这些微调内容,它们也是命题的重点所在;四是今年的考试大纲尚未颁布,物权法是否纳入考试的范畴尚未可知,考生应当给予应有的关注。
其次,从经济法内容体系来看,可以把经济法的内容按照重要的程度,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非常重要的内容,考生必须要掌握的。包括:第四章公司法、第六章破产法、第七章证券法、第八章合同法(总则)、第十二章票据法。
第二层次:为次重要的内容。包括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第二章企业法、第九章合同法(分则)、第十一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十三章知识产权法。
第三层次:为非重点章。包括第十章外汇管理法律制度、第三章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第十四章会计法。
| [1] [2] [下一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