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质疑考研面试制度,他的学生在研究生统考中以392的高分名列本专业榜首,面试后却未被录取。他称,通过一次不到两小时的主观面试,不能确定高分者一定低能。(4月18日《信息时报》)
我国当前的考研面试制度确实存在一些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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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改变的是面试的“一票否决”。不知从何时起,面试一票否决已成惯例,一些大学甚至直接声明这一点。比如,武汉大学今年考研复试方案就明确规定:若考生复试的某一方面不合格,院系有权对其实行“一票否决”。这样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实际上面试只能是一种补充,而不是架空笔试的一种制度。2个小时的面试想了解一个人的方方面面能力是不可靠的,给面试至高无上的权力,必然会孕育腐败。因此,面试只宜作为初试的补充。
其次要规范面试的内容。比如提问的方式、提问语言的非圈子化、以及问题所应考察的内容等,都需要进行规范。如今的面试,主考官主观性及随意性太强,出题意图让学生无法领会,因此也就容易出现答非所问,从而影响考官的判断。如,2004年的考生甘怀德对所报导师、北大法学院院长朱苏力的质疑,正说明了这个问题。甘怀德初试成绩很好,但面试却不能让朱苏力等考官满意。而之所以出现没被录取的情况,和甘怀德没有领会到考官的出题意图有很大关系,甘怀德由此怀疑面试的公正性。最后,笔者建议,对于笔试成绩很好而面试成绩很差这种“落差”很大的学生,可以考虑给予申诉的机会,且应该有专门的渠道让双方进行沟通,明确出现如此巨大的“落差”原因到底是什么。如果确实是学生的原因,应该详细告知其失败的地方;如果是主考官偏见的问题,或者是考官的提问容易让考生误解等原因,那么应该给予考生第二次机会。但目前的问题在于,我们缺乏类似程序,导致考生不满的情绪只能通过论坛或博客等非正式渠道来表达出来,这样的做法只会让双方误解更深、更对立,不利于教育公平,也不利于我国高等教育形象的树立。(欧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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