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07年艺术类专业投档录取按照省内省外、本科专科分别制定了不同的投档办法。
据悉,省内本科(含独立学院)是在达到省考艺术类本科(独立学院按三本线)专业和文化合格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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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本科,则是由第一志愿招生院校将全部合格的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录取,并于7月6日之前将拟录取结果报省高招办。
外省其他院校的本专科院校,是按照省高招办与各院校协商的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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