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在全国1000多所高职院校中,不分民办、公办性质,5年内建设100所示范建设院校,60万以上在校生将直接受益。高职院校只要达到申办标准即可参选,由省级推送中央,经过答辩、评审确定最终结果。
计划规定,将针对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有重点地支持开发研制若干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构建 “双证书”专业认证体系。到2010年,有条件的示范院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其学生考核合格后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温家宝总理宣布“十一五”期间中央将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投入为100个亿,将会超额完成,达到140亿,其中,投入25亿支持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
中央财政对此次入选的100所示范院校实行经费一次确定、三年到位,项目逐年考核、适时调整的做法,特别是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院校,将终止立项和支持。(记者谢绮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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