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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兰说,这本香港时装设计学院深圳分院的“国内学生入学指南”,印上了她的作品(左上)。记者张锦旗摄
该女生认为这所学校未经她同意将自己一幅作品印在招生宣传册上,律师建议用法律手段维权
“明明是自己的获奖作品,怎么就上了别人的招生宣传册了?”昨日,拿着香港时装设计学院深圳分院的“国内学生入学指南”,胡兰觉得莫名其妙:在这之前,该学校从来没有跟她联系过要采用她的作品用作宣传的事。
胡兰:他们擅用我的作品
胡兰是四川美术学院设计艺术系服装专业的研究生,她告诉记者,得到这本招生册子,实属偶然。前段时间,胡兰的一个朋友到深圳出差,在深圳街头,接到了宣传人员递过来的册子。
“当时,我朋友一翻看,就发现了我的作品。”胡兰说,朋友也非常气愤,回到重庆后,立马把这本册子交到了她手中。果然,在该册子第11页,胡兰发现了自己的作品。
昨天上午,记者在胡兰的工作室,见到了这本“香港时装设计学院深圳学院国内学生入学指南”。胡兰指着册子第11页左上端的一幅图片介绍,这张照片中的两套作品,正是自己不久前参加大赛的获奖作品———“菩提树”系列。
胡兰说,今年3月份,自己随老师参加2006年上海国际服装文化节“经纬?东华杯”第四届多国服装院校学生服装设计大赛。比赛中,自己参选的“菩提树”系列作品,获得了优秀奖。随后,胡兰还向记者展示了自己保存下来的一套实物作品。“根据图片背景来看,照片就是来自该比赛现场”,胡兰分析。
让胡兰不能接受的,不止是对方擅自采用她的作品。她还发现,该学院在版面的设计上,也有明显误导。“在我获奖作品的照片下面,就是该学院一个学生在另一个比赛中的获奖介绍,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我的作品就是该学生的获奖作品。”
律师:该做法涉嫌侵权
昨日下午,记者根据该招生册子上的“求学热线”,拨打了该学院的电话。一个工作人员表示,负责设计该册子的领导周末休假,手机也关机。对于胡兰提出的质疑,她表示,要等今日领导上班后,才能给出解释。
随后,记者咨询了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的贺天强律师。贺律师表示,如果确定该作品的确是胡兰的,那么该学院的做法就涉嫌侵权。因为该作品的所有权人是胡兰,在未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对方擅自使用作为宣传之用,在这种情况下,胡兰可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胡兰表示,自己将考虑用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记者林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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