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中级经济法》第八章 税收法律制度基础 重点内容导读
一、考试大纲
(一)掌握税制要素
(二)熟悉税收的概念、特征
(三)了解税法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
二、本章历年考点
税收法律关系客体(2005年单选)
三、重点难点分析
本章为本课程的非重点章,也可以说是本课程最不重要的一章,在最近三年考试中所占分值最小,除2002年和2005年考过1道单项选择题外(分值1分),在2003年和2004年考试中均未涉及本章内容。因此,考生对本章作一般了解即可,不必花费太多精力。
1.税收的分类
2.按管理和使用权限分类:
3.税法要素:
4.税收征收管理机关:
现阶段,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包括: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其中,税务机关又包括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注意掌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海关的征收权限。 (责任编辑:徐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