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中级会计实务》第四章 投资 重点内容导读
一、考试大纲
第一节 投资的确认
第二节 短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二、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和利息
三、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四、短期投资的处置
第三节 长期债权投资
一、长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二、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的确定和摊销
三、长期债券投资利息的处理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算
五、其他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六、长期债权投资的处置
七、委托贷款的核算
第四节 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三、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
四、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第五节 长期投资减值
一、长期投资减值概述
二、长期投资减值的确认和计量
三、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核算相关的其他方面
二、本章历年考点
1、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03年单选题、04年多选题、05年多选题)
2、长期债权投资溢价的摊销 (03年单选题)
3、长期债权投资的处置 (04年单选题)
4、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03年多选题)
5、权益法转成本法 (03年判断题)
6、成本法转权益法 (04年判断题、05年综合题)
7、短期投资利息的处理 (04年判断题)
8、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问题 (03年计算题、04年综合题、05年综合题)
9、长期股权投资的期末计价 (05年单选题)
10、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05年单选题)
三、重点导读
(一)短期投资
(二)长期债权投资
(三)长期股权投资
1、 股权购买日(股权转让日)的确定
确定股权购买日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出售协议已获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批准通过。
(2)与购买方已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
(3)已取得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
(4)企业已不能再从所持的股权中获得利益和承担风险等。
如有关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则股权转让收益只有满足上述条件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时才能确认。
2、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应分别按取得投资的方式确定。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
4、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权益法
权益法下应注意的问题:
(1)权益法投资企业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仅仅发生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总额发生增减变动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只发生内部结构变动时,如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和被投资单位分派股票股利时,投资企业不需要做会计处理。
(2)投资企业因投资目的改变或重大影响力的丧失等原因而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中止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损益,投资企业仍应按权益法调整确认。
(3)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错误选择核算方法,事后进行更正,应按会计差错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在成本法更正为权益法时,如为重大的会计差错,应调整发现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股权投资差额应按投资时的投资成本与应享有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份额计算调整。
(4)被投资单位出现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等调整处理,投资企业也应按相关期间的持股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应分:
①若投资单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等的调整是对投资企业投资后事项所进行的调整,则投资单位应根据被投资企业调整前期留存收益而按比例调整前期留存收益;应根据被投资企业调整前期资本公积而按比例调整前期资本公积。
②若被投资单位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等的调整是对投资企业投资前事项所进行的调整,则投资单位应相应调整股权投资差额,或仅仅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明细账。
5、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1)权益法改为成本法
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下降,或其他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应终止采用权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
(2)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当投资企业对投资单位持股比例增加,或其他原因使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改按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应在中止采用成本法时,按追溯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不含 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与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有关的资本公积准备项目,不作任何处理。
因追加投资而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3)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和追加投资产生新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初次投资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分别借方或贷方进行摊销或者计入资本公积的,因追加投资产生新的股权投资差额(包括借方或贷方差额,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股权投资贷方差额),企业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6、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在符合股权转让条件的情况下,投资企业应将处置投资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以及应收股利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同时将由此项投资所带来的各项资本公积准备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如果仅仅是部分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则应按比例结转长期股权投资,资本公积等账户的账面价值。
(四)长期投资减值
1、长期投资减值的判断标准
长期投资的减值是指长期投资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所发生的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指长期投资的出售净价与预计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相比取两者中的较高者。
按照谨慎性原则,当长期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应计提减值准备。
2、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按单项投资计提。
3、长期投资减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定期、逐项检查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发现有减值迹象,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确认的投资损失的数额内转回。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处置长期投资时,或涉及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等,应当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期末检查各项长期股权投资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分情况处理:
(责任编辑:徐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