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包您过关班”培训,李先生却没通过考试。近日,丰台法院判决该学校履行合同,向李先生退学费7000元。
李先生称:2004年4月,丰台区某培训学校向他发了一份《招生简章》,称该学校设立司法考试辅导班“包您过关”,收费为11000元(含资料费)。
同时承诺:“不过关全额退学费(不含资料费)”。然而,经过一个半月的脱产培训后,李先生司法考试只考了258分,没有通过。李先生要求学校退费,但至今没得到答复。李先生认为,该学校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退费约定,并赔偿各项损失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先生与该学校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培训合同,但李先生向该学校交纳了学费,该学校也对李先生进行了培训,因此可以认定,双方之间的培训合同已经成立且有效
(责任编辑:刘建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