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介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答题形式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结合的形式。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两个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初级资格。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单科累计制,单科合格成绩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凡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取得以上三个考试科目合格成绩者,均可取得中级资格。
注:自2006年度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责任编辑:徐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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