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参加秘书、推销员(营销师)、物业管理人员、公关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信息管理师、电子商务师、项目管理师、心理咨询师、职业指导人员等十个职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注意了:如果你的统一鉴定理论、技能单项成绩不合格,在所考职业成绩保留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单项补考。目前,秘书职业成绩保留期限为一年,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成绩保留期限为两年,其他职业成绩保留期限暂定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