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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多选)
2004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不断提高我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强调“要适应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出发确立的一项重大任务,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主要有:
1.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认识,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飞跃;
2.是我们党在执政理念上的新发展,从强调革命、斗争到强调建设、发展,再到强调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体现了新的执政理念;
3.是在我国人均GDP进入1000~3000美元这一非常关键的新时期以后,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的迫切需要;
4.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完成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任何一个政党要长期执政,不仅要有经济基础、政治基础、阶级基础、群众基础,还要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而且还要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动的实际,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地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5.是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没有一个团结协调、稳定有序的和谐社会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不可能实现。
总之,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所谓和谐社会就是一个社会的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运行状态。具体说就是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能融洽相处的社会状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鲜明的时代内容和深刻的理论思考。只有理解和掌握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把握住构建和谐社会的前进方向,进而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胡锦涛同志强调: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就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
1.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战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2.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3.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
4.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5.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
6.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以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同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
(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方面,是一个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在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重要关系。
1.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关系;
3.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
4.深化改革与协调不同方面群众利益的关系;
5.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6.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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