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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依据。党的十五大郑重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它表明,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为主体不是权宜之计,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也不是权宜之计,也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
确立这一经济制度,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决定的。★★★(多选)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第二,我们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只有深刻地认识我国国情,才能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意义。第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多种所有制相结合
(二)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多选)
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这就突破了把公有制经济仅仅理解为单纯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把公有制为主体理解为国有经济为主体的误区,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拆掉了藩篱,拓宽了道路。我国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方向是混合经济。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来源的多元化,企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由各种不同所有制共同组成的各种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将越来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目前主要有:股份公司、跨所有制所组成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多选)
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其资本和收益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当然属于公有制经济,其中由国家和集体控股的,更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经济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2004年试题第27题,多选题)随着改革的深化,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今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公有成分在整个公有制经济中所占的比重将越来越多,越来越重要。(1999年文科论述题第35题、2000年理科单选题第12题)
(三)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多选)
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全体社会成员或部分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社会主义公有制是与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相适应,同社会发展的方向相一致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和基本特征,是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有力保障。在我国现阶段,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发展壮大公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有重要作用。(共有经济的重要作用和地位)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经济制度的基础,在这个问题上是不能动摇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不是惟一的经济成分,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但为了发展社会化大生产,为了逐步达到共同富裕,为了巩固和发展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在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时,我们既不能因为强调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而反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不能因为提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而忽视和动摇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更不能搞私有化。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并不意味着以国有经济为主体,也不意味着公有制经济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越大越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多选):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一是就全国而言的,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二是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坚持 的两个原则一是公有制为主体,一个是共同富裕
(四)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它对于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多样化需要,扩大就业渠道,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6年理科多选题第18题、2002年理科多选题第26题)因此,首先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因为非公有制经济对于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对于积累资金、扩大就业、增加税收、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以及加快生产力的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次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这就需要转变观念,消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歧视性看法和政策;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如拓宽非公有制经济的融资渠道,降低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某些行业的壁垒,给予非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法律保护等。最后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产权明晰、机制灵活、竞争力强等,这些是它们的优势,但有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如假冒伪劣等,这就需要依靠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五)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协调发展的关系,而不是相互割裂、相互排斥的关系,更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因此,各种所有制经济完全可以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进程中共同发展。
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主体必须坚持公有制,这是毫不动摇的。同时,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这也是毫不动摇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我们必须把这两个“毫不动摇”统一起来。如果只讲一面,而不讲另一面,就脱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就建不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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