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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1、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有选择地对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属价内税,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必再缴纳消费税。但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3、消费税的征税范围:(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产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和焰火等;(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须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4)不能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护肤护发品、酒精、汽车轮胎等。
4、现行消费税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固定税额两种。其中黄酒、啤酒、汽油、柴油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白酒、卷烟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复合征收。
5、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其计税依据为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价内税)。
6、包装物的处理:(1)包装物随应税消费品销售的,无论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2)逾期包装物押金和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当计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计片消费税。
7、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8、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结算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取何种折合率,确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9、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2)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凡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3)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A、有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B、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10、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如果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如果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或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补税或罚款的法律责任。如受托方没有按规定代收代缴税款,还要追究委托方的责任,责令其补缴税款(受托方不再补税)。
11、委托加工收回下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冷予从应纳的消费税税额中抵扣:(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护肤护发品为原料生产的护肤护发品;(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12、进品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进口的交响乐吕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凭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13、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计征消费税;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其计税价格。
14、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征税时,可以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扣除范围包括:(1)以外购已税烟比为原料生产的卷烟;(2)以外购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3)以外购已税护肤护发品为原料生产的护肤护发品国(4)以外购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除外);(5)以外购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6)以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用于生产小汽车不可抵扣);(7)以外购已税车生产的摩托车。
15、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对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一律不得扣税。
16、当出口的货物不应税消费品时,其退还增值税要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而其退还消费税按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率计算。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17、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的规定:(1)出口免税并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以及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享受出口免税并退税。(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庆税消费品,依据其实际出口数量免征消费税,不予办理退还消费税;(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还。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具体是指一般商贸企业,这类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18、消费税纳税发生时间:(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舀托收手续的当天;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3)纳税人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委托人提货的当天;(4)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5)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生产、批发和进口环节均不征收消费税。
19、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但不包括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应税劳务。
20、所谓“在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是指(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4)所转让的夫形资产在境内使用;(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6)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业务,不包括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业务;(7)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
21、营业税的扣缴业务人:(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货款,以受托发放货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业务人;(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的,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4)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5)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6)分保险业务,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7)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22、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23、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24从2001年5月1日起,对夜总会、歌厅、舞厅、射击、狩猎、跑马、游戏、高尔夫球、保龄球、台球、游艺、电子游戏厅等娱乐行为一律按20%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25、营业税的税率:(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2)服务业、转上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5%;(3)金融保险业税率为5%;(4)娱乐业的税率为5%—20%。
26、营业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1)交通动输业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诊据;(2)建筑业以实际工程收入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但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不包括个人自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3)金融保险业贷款以贷款利息(包括各种加息、罚息)为营业额,从事证券买卖业务的,以净收入为营业额;(4)邮电通信业以实际取得的收入为营业额;(5)文化体育业中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6)娱乐业的营业额为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7)服务业的营业额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的事余额为营业额;境内单位派出本单位员工赴境外从事劳务服务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8)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为取得的货币、货物收入和其他经济利益收入;(9)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上购置的或抵债所得不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以全部收入减去不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7、营业税的起征点(只对个人适用)按期催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资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28、营业税减免税规定:(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3)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服务。(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5)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营业税。(6)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征收营业税,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7)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1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计征;个人自建自住房,销售时免征营业税。(8)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不征收营业税。人民银行对企业贷款或委托金融机构贷款的业务应当征收营业税。(9)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10)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9、关税的完税价格包括:(1)成交价格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丰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2)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3)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的费用。(4)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5)与该货物的生产和向我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6)作为该货物向我国境内销售的条件,买方必须支付的与该货物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
(7)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获得的该货物进口后转售、鼾或者使用的收益。
30、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争胜地缴纳税款。
31、纳税人因不可抗力堇得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情形下,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海关总署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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