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教委最近发布的有关加强上海成人中专管理的文件中,取消了“只对18周岁以上人员招生”这一规定。
根据规定,凡具有两年连续招生能力的成人中专,均可招收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及同等学力以上的上海从业人员、待业人员、转岗再就业人员、退伍军人和在沪工作的外省市干部、职工和务工人员(不含应届初中毕业生),年龄限制不再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