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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已于6月1日零时正式开通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系统,同时为报名人员提供司法考试报名表下载服务。
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普法网,通过首页及网站司法考试频道页面设置的通道,按照提示完成网上预报名过程。在网上预报名之后,报名人员仍需在现场报名期间由本人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确认。按照司法部公告要求,网上预报名系统将开放到6月20日。
同时,中国普法网还提供司法考试报名表下载服务,各地报名人员可登录该网,按照填表注意事项和下载说明,自行下载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预先填写,以便在现场报名开始后在报名点提交审验。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报名人员,可在网站开辟的港澳专区中下载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港澳)报名表。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公告)、江苏省(公告)、浙江省(公告)、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公告)、河南省、湖北省(公告)、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云南省(公告)、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
以上25个省(区市)考生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点此进入
青海:西宁
甘肃:兰州市、嘉峪关市、金昌市、白银市、武威市、张掖市、平凉市、酒泉市、庆阳市、甘南藏族自治州、甘肃矿区等
以上省区市考生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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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考生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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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考生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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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北考生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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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考生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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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考生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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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宜昌考生参加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点此进入
重庆市、吉林、贵州、西藏、解放军 |
相关新闻:今年司法考试将有五大变化
———我市将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单一报名形式,报名点将不再受理考生手写报名表。
———取消对异地报名的条件限制,允许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报名地点,且不需出具《暂住证》。
———首次在香港、澳门设置考区、考场。在内地学习或居住的香港、澳门居民,可在香港、澳门报名,也可在内地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报名点报名。
———考试评卷结束后,立即公布考试成绩。今年将一改往年评卷结束近两个月后才公布成绩的做法,成绩公布一个月内完成分数核查工作,之后公布合格分数线和准确的考试数据信息。
———首次规定5类人员不得报名参考: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资格证》的;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详细>>
司法考试大纲大幅调整 三五年内将大变
司法考试大纲调整状况: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注重综合能力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详细说明(最新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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