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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Li Geng 日期: 2005-1-21 16:41
记得我1975年到79年在小学,每学期2.5元的学杂费,我从4年级直接考上重点中学;79年到85年在中学,每学期5元学杂费,我免试高考上重点大学;85年到89年上大学,从没有交过一分钱学杂费,使我成为我国头一届的计算机通信专业毕业生。我家里当时家境尚可,人均月收入22元,假如真是高额学费的话就完了。我不觉得我上学时的学校多么不堪,不觉得当时的老师们活不下去,不觉得我受到的教育不够规格。那是个给每个学生公平机会的时代,没有什么行不通的。我感谢我的国家,使我用我自身的能力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成为有用的人才。哪怕漂洋出海,也要回来。我相信此生我将回报我的国家。
我不敢保证现在的毕业生会这么讲,因为他们面对学费的困惑。劳先生说了一句极其错误的话?D?D“是你这个人要上学,当然你要承担费用”。难道国家不需要受过教育的人吗?难道受过教育的人不必要回馈国家吗?如果是这种逻辑,劳老师请不要走国家的道路,请不要享受任何国家福利。
教育高收费,使贫困学生上不起学,只能是贫富差距加大、全民素质得不到整体提高,实为亲者痛、仇者快。看着那么多上不起学的学生,只能用痛心来形容,因为这完全是人为的因素,剥夺了宪法赋予他们的受教育权利。有钱才能上学,公平何在!
泱泱我中华,国力日强,可以实现飞天,可以承办奥运,可以设计几十亿元的大剧院,可以铺设几百亿元的铁路,可以修建几千亿元的电站,可以储备几万亿元的外汇……,但我们不能给孩子交上几百元的学杂费。
泪下。
来源:[“对话的逻各斯”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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