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 劳凯声
一、 问题的提出
在每一次大的社会变迁之时,教育似乎都曾面临过如何进行社会定位的问题。20年前,当中国结束十年动乱,走上改革开放之路的时候,在我国教育界曾经进行过一次关于教育定位的大规模讨论,即“教育本质问题”的讨论。今天,当我们的国家进入改革发展的新阶段的时候,教育的社会定位问题又摆在我们的面前。与80年代的那次教育定位讨论不同的是,当前的教育重新定位已经深刻地触及到了制度层面,因此可以说是一次伟大的制度创新。
进入90年代以来,中国的教育正在面对全新的情况,我国开始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结构开始发生深刻的变化。一个逐步发育成熟的市场体系对教育造成了极大的挑战。如何来描述和分析这样一种新情况,如何在新的社会结构中给教育做社会定位,我们似乎遇到了一种表达的困境。我们多年来已经习惯于把教育放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样一个理论框架中来进行分析,时而把教育看成是上层建筑,时而又把它看成是经济基础。这种理论对于计划经济这样一个高度一元化的体制曾经有极强的解释力。但它的弱点也是不言而喻的,这就是不承认社会的不同利益群体及其不同的利益追求,或者抹煞不同的利益追求,或者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加以解释。这样一种认识,使我们长期以来一直较多地从社会需要去考虑教育的需求问题而较少考虑不同利益群体对教育的不同需求,未能对教育做出正确的社会定位,影响了其自身应有功能的发挥。当前正在发展的市场经济正在促成利益追求各不相同的诸多利益群体。教育是一个利益冲突集中的领域,不同的人对教育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试图通过教育实现不同的目的。同时,它又是一个涉及社会公平的敏感领域,人们关注着教育的公平与效率问题,教育的公益性问题,关注着教育的普及化或大众化问题。可以这样说,不同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在教育领域中开始突显出来。这时,传统的理论显然已经失去了它昔日的理论解释力。为此,我认为必须根据市场经济所产生的社会结构演变,建立一种新的理论思路,来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教育重新进行社会定位。
市场经济的建立使传统的计划经济共同体发生改组,分化出市场领域、政治领域和介于这二者之间的一个社会领域,即第三部门。不同社会领域的产出是不同的,社会的调节和控制手段也是不同的。我对教育的基本定位是,教育属于第三部门,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教育产品是非垄断性的公共物品,可以通过政府和非营利性机构两种资源配置机制来向社会提供。为此,市场应当有限介入,政府应当保持它的调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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